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經濟史的趣味 (6)中國經濟發展 - 自主性

直隸(河北)是京畿重地,但本地糧食無法支撐人口所需,幾世紀以來都靠大運河南糧北運,南糧北運是帝國生存的大動脈,隋煬帝開鑿的運河,暢通與停滯足以決定唐宋國運的盛衰隆替,明代每年要從南方漕運4百萬石糧食到京城,就是在這條輸送線的基礎上運作的。

只要各地有餘糧,大都會流入直隸,儲存起來以預防欠收與饑饉,這造成了直隸米糧市場的雙層結構:
  • ‧上層是由國家主導的軍公教米糧市場
  • ‧下層則是農村地帶的廣大民間市場,特點是孤立性較高,商業化程度較低,政府不插手干預

清中葉至清末期間(1738-1911),直隸地區糧食市場的兩項重要特徵:
  • 河北省內的米糧市場整合度愈來愈低,麥與粟的市場整合度在18-19世紀之間,離散度增大兩倍左右。
  • 河北與奉天(滿州)、長江三角洲的米糧市場整合度,卻愈來愈高。
換言之,直隸糧食市場的整合程度,有個奇怪的特性:內部結構鬆散化,外部的聯繫卻加強化。

主要的原因是陸地狀況不佳,陸運成本太高。在水運方面缺乏水路網,東西向的運送較方便(因為大江東去),南北向的運送較困難。走陸路,每石糧的運費約40分錢,走水路的話約6分錢,相差將近7倍,這種不利的狀況,一直要等到有鐵路之後才有明顯的改善。

關外走海路運送成本較低,每年有上千糧商,用八百艘船載運幾十萬石糧入關圖利,關內與關外的糧價有同步起伏的傾向,雙方的麥價相當同步化,粟價則較有差距,直隸與江南糧價同步化的趨勢較低,奉天對直隸米糧市場的影響,明顯大於江南的貢獻,清中葉之後影響江南糧食北運的一項重要因素,是太平天國戰亂時期,運糧體系被破壞了,19世紀的濟饑成果,相對於18世紀反而是退步的。

長江以北各省的佃農比例,大約是10%-20%,但在長江以南,除了雲貴的27%,都在40%-50%之間。貧迫賣地說(debt-sales),即生活窮困農民被迫賣地,轉向地主承租耕作,貧迫說在華北與偏遠地區是合理的解說,但對江南富庶區就不適用。

因商業發達而造就不少富商,衣錦返鄉後,通常大買農地保值。但他們又不住在農村也不耕作,因而造成租佃比例增高,江南以稻米為主,很難大規模耕作,屬於勞動密集型的農業,不在地的地主因而有較高的動機把耕地佃出,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農民租佃土地可以擴大耕作規模。

明初到清末(1400-1900)之間,人口大約增加4倍,但耕地只增加3倍,平均可耕地的面積縮減,江南土地的另一項吸引力,是灌溉率較高,平均有70%的農地可以灌溉,而華北農地平均少於15%。天災和太平天國之類的人禍,造成明清時期超省際的大量人口流動(移民潮),圍地活人是華北不具備的條件,而這是江南佃戶大增的主因。

24歲以下的年輕婦女,有放棄母親身分的傾向,因為她們還年輕,日後還很容易受孕,愈年輕的母親,愈有消除女嬰的傾向,因為她們要把生育的資源與機會,留在日後生男嬰。同時有男女嬰的母親,在逃難的狀態下,較傾向於留下男嬰,20歲以下的母親,最有不保留女嬰的傾向,這個比例,隨母親的年齡組增高而下降,年齡較高的母親,子女歲數較大,已無法放棄子女,她們日後的生育機會減少,不敢輕易抛棄子女。

1840年鴉片戰爭之前,歐洲人為了賺黑心錢,不顧道德毀了華人健康,吸走大量白銀,1840年之後,雖然有林則徐這類的抵制,但一方面吸食鴉片已蔚為風潮,二方面鴉片的高利潤,吸引華人把進口轉為自產自銷,繼續自我殘害,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的40年間,國內的鴉片產量迅速超過進口量,國內大幅種植鴉片的原因,有一項主要因素是財政性的,地方政府可以增加稅收,各地軍閥靠種植與販售鴉片,來籌措軍費與行政費用。

鴉片對止痛、退燒很有幫助,20世紀之前,鴉片是方便、普遍、相對廉價的重要醫療物,通稱為土藥。真正重度的上癮者,在人口比例中不超過2%。1879與1906年比較:
  • 總吸食人口增加約0.5億
  • 女性吸食人口大幅增加
  • 全國的總吸食量大約增加1倍
要禁絕煙賭娼,那是不可能的事,讓它們去污化、地上化、證照化,荷蘭的鴉片政策告訴我們,這些原本見不得人的商品,在公營管理之後,總消費量會減少,價格會下跌,走私會減少,品質更可靠。

在流感發生時受孕的人,健康指標都明顯地差,政府應該增加對胎兒健康的投資,長期的效果:
  • 這對全國人力資本的健全性會有助益
  • 會減少許多慢性病的醫療費用
  • 減少許多社會福利開支
H是血球凝集素(Hemagglutintin),主要的功能是與宿主細胞上的受體結合,以利病毒進入細胞中,病毒要離開細胞時,神經胺酸酶(Neuraminidase,簡稱N)會切斷病毒與宿主的連結,簡言之,H是用來進入細胞的,N是用來離開細胞的,H有16種,N有9種,H與N的組合共有144種(16x9)。

鴉片戰爭後,列強在通商口岸設工廠,雖然清廷未准,但亦無奈,直到馬關條約後才正式合法化。外國在華設置貿易公司,最早是葡萄牙人在1511年,就和中國有貿易關係,1858年首先開放給英國內河航行權,准在長江流域貿易,1907年之前,英國占內河航業相當重要地位,日本也見利介入,另組公司,至1936年,外籍船公司有30家,710 艘船共810萬噸。

列強在中國投資消費產業的原因,大約是中國進口關稅提高,且逢第一次世界大戰,進口困難,尤其是棉紡業,各國對華的投資,以運輸最重要,礦業比例甚小,製造業以棉紡為主,初期直接投資大都是用來建築最具革命性的建築-鐵路,列強在華築鐵路,以政治軍事目的為主,旨在侵占勢力範圍、運調軍隊、維護在華利益,商業利益並不重要。

中國尚有自主權,外商僅在通商口岸及租界有自由經營權,內陸的礦業與航業仍受嚴格限制。外來的消費品接納力低,加上國民購買力低,通商口岸的新設製造業利潤不理想,列強很少把投資利潤匯回本國,造成中國經濟枯竭的現象,這和其他落後國家不同,Singer-Prebish-Myrdal的吸光理論在中國並不適用。

中國首次向外舉債,是1861年東南各省因大平天國之亂而向外商借款。1893之前幾乎全是軍事目的,1894-8的借款,則為對日甲午戰役之賠款,1899-1911年間的借款,90%用在建鐵路,至二次世界大戰為止,國內盈餘多用在地區性的建設,鐵路則多靠外資。自首次向外借款(1861),至七七事變(1937)為止,借款的44%花在軍事費用,賠款對象也以日本為主。

清廷向外舉債負擔甚重,利息平均約5%,尚須付銀行佣金0.5%、其他費用和匯率變動之風險。鐵路的經濟貢獻,是減輕運輸成本,刺激各項工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但盈利幾乎等於應付利息,當時清廷國庫收入的43%,用來支付對外賠款,只好鬻官募款,但仍不足,此種窘況,直到1930年代國民政府財政改革後才好轉。1935年貨幣改革發行法幣後,中國銀行才有能力與外籍銀行競爭,1930年代,上海進出口業90%以上,仍靠外國銀行融資。

1902-1930年間,資金外流反而比資金內流大,因為支付利息與投資利潤的匯出金額,比資金內流量還大,外國匯入中國的投資額,只占直接投資總額的4%,可見外國的直接投資額,多半是轉投資而來,列強之所以對華投資,最有利的條件,是因為不平等條約所享的特權,不願大量增資的原因之一,是利潤率並不高。

1912年之前,是列強資金流向各殖民地的黃金時期,英國有三分之二的資金流向新殖民地,列強對華的投資額比例不大,因為中國已非新殖民地區,可耕地區人口稠密,更重要的是文化相當深固,外來事物不易打入。中國的對外貿易,外貿占國民所得的比例甚小,最高時只有12%,對外依存度甚低,中國與其他殖民地的經濟背景很不相同,沒有出口品過度集中的現象,中國的外貿在1864-1937年間,只有六年無貿易逆差,但這些差額在國際收支帳上,已被各國對華的投資,以及政府貸款彌補而抵消。

1936年中國每人分得的外資額,假定人口為4億5千萬,只有美金8元,日本是中國的三倍。不過外資在沿海通商口岸,畫了一條經濟界線,隔成現代與傳統兩部門,廣大的內陸人口,除了鐵路和部分礦業外,與外資幾乎毫無關聯,所以用per capital來算,並無實質意義。

外資的助益約有:
模擬效果外資替中國創造有利的投資誘因與環境,傳入新技術、新觀念於各行各界,開闊華人眼識,倡導者。
連鎖效果外資在華的活動,並未摧殘傳統部門,反而使其更有競爭力,更趨向現代化。


經濟史的趣味》,賴建誠 著,允晨文化出版,2010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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