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王明珂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王明珂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 (4)西羌 - 高原河谷的分枝性部落

約在西元前2200-1700年之間的齊家文化時期,河湟先民還是以農業為其生計主軸,幾個主要遺址中都出土大量豬骨,並且有以隨葬豬多寡來反映墓主財富地位之墓葬習俗。受氣候變遷及歐亞草原文化傳播之影響,人們在生計上逐漸朝畜牧化、移動化與武裝化變遷。

在齊家文化之後,青海東部地區先民已逐漸進入某種形式的游牧生活之中了,農業與狩獵是此種游牧經濟之輔助性生計手段,部分人群聚落因地宜而可能較倚重農業。以三項考古現象-農業工具(刀、錛、鏟、鑿)多寡、豬與羊之比例,以及陶器與隨身飾品之消長為觀察指標,為了能更大範圍的利用植物資源,人們逐漸放棄不易長程移動的豬,而偏愛飼養便於移動且能利用高地植物的羊、牛、馬等動物,人們的財產除了有腿能走的牲畜,以隨身飾物最宜。


卡約文化延續了至少有1600年之久,從西元前1600至西元之初,湟水流域卡約文化先民的貧富差別不大,絕大多數墓主的隨葬品都不多,農業活動及定居的遺跡愈來愈少,陶器製作愈來愈粗糙,整體物質遺存在逐漸消逝之中,畜牧與狩獵是阿哈特拉先民的主要生計活動,牲畜以馬、牛、羊為主,農業生產只佔輔助地位,銅器具濃厚的地方特色,不見中原銅器之影響,與上孫類型相比,阿哈特拉類型的卡約文化未見居住房屋遺跡,死者隨葬器物數量減少,殉牲中無豬,而羊漸多。大華中庄類型是最晚的一種卡約文化遺存。

馬家窯、馬廠、半山及齊家文化遺存多分布於溪谷下游,到了各支流的上游,就只有卡約文化遺存了,藉著馴養草食動物,卡約文化人群能利用更高海拔的環境資源。河湟地區古代居民的游牧化,與內蒙古中南部及西遼河流域人群的游牧化過程一樣,都受氣候上的乾冷化影響而啟動。河湟在戰國時仍遠在華夏資源領域之外,與華夏認同及華夏帝國之形成無關,由西元前3000年至西元之初,陶器體型變化趨勢逐漸變小,顯示人們的移動性逐步增加,不見於內蒙古中南部與西遼河地區。

遠在商代,商人便稱西方有些異族為羌,大約指今日陝西東部、山西南部一帶與商人為敵的人群,西周以後華夏認同形成,並向西擴張,當西方的周人、秦人及西戎等都逐漸成了華夏之後,羌這個華夏心目中的我族邊緣概念便持續往西遷移,約到了西漢中期,羌才主要被華夏用來指稱青海、甘肅之河湟一帶的異族。

作為部落的領袖人名應該不是個人私名,而是一組同父同母弟兄的共名,以母系血緣記憶來強調垂直之母子族系傳承,同時以父系血緣記憶來強調平行之弟兄部落聯盟的一種命名制度,共同的母親或祖母,可讓許多二、三代的共祖(母系)部落凝聚在一起,以父系而言是弟兄叔姪部落,古藏傳說中的七天王譜系記載,其文化淵源或與古羌人有關。

多妻制家庭中,妻子們的地位基本是是相等的,她們的子女也有相等的財產繼承權,在有妾的家庭中,正妻的地位遠高於妾,妻受其娘家保護,而妾與其娘家切斷關係,除非有特殊安排,妾之子也無法享有正妻之子那樣的財產繼承權,在有多妻習俗的游牧社會中,母親與其子女經常為構成該社會的基本人群單位。

羌人豪酋弟兄,都是出自不同母親的半弟兄,在分支性社會結構下,一組組的親弟兄部落與半堂弟兄叔姪部落間常有無止盡的對抗關係,羌人豪酋的母親或祖母確有作為部落精神領袖的地位,顯示迷唐認為聶尚對他祖母的禮遇不夠,認為這是對整個迷吾系部落的侮辱。

東號支系迷唐支系
滇良(♂)─┬─O吾(♀)
O東(♀)─┬─滇吾(♂)─┬─O迷(♀)
O號(♀)─┬─東吾(♂)迷吾(♂)─┬─O唐(♀)
東號(♂)迷唐(♂)

部落是一種其內部群體間不准相互報仇的親屬群體或社群,羌人的種或種落便是各大小層級的部落,種人應是與豪酋有遠近親屬關係的部落民眾,附落則指與豪酋或此部落主體民眾無親屬關係的他種,其原部落可能離散或衰微,最下層的豪酋(小豪)所領部民大約是10帳左右,這便是羌人的牧團單位。河湟羌人這樣較平等自主的游牧社會中,其各級豪酋的政治社會地位遠不如匈奴王侯與西域諸王在其國內所享有,因此河湟羌人領袖們無需亦無法對內調集物資、對外換得珍稀物品,來強化其政治社會地位。

結盟不是幾個大豪就能決定的事,其下層的各中、小豪都要參與其事,各部落、次部落、小部落間經常相互為敵、為仇,所以結盟前要先解除彼此的宿怨舊仇,對於西羌,或戰或降是每一牧團與小部落自行作的決定,因此經常來向漢帝國投降的是數百個豪酋。對於統於一君的華夏來說,無君的詞意近於野蠻、不文明,因此漢代華夏較尊重蒙古草原上統於單于的匈奴,對於無君的西羌則十分鄙視。

經常影響羌人部落構成或大或小的外敵不是漢帝國,而是其他羌人部落,即使在與漢帝國作戰期間也是如此。羌人各部落牧民的對外劫掠,其對象常是鄰近河谷中的其他羌人部落,這也說明為何羌人各部落結盟來對付漢帝國時,他們都必須先解仇、交質、盟詛,解除彼此仇恨、交換人質、發毒誓以固盟約。

西羌的游牧生計脫離不了河谷,也是他們與侵入河湟谷地的漢帝國發生嚴重衝突的主要原因,漢代河湟羌人並未飼養駱駝、驢、騾等馱獸,而馬、牛、羊都不宜作為長程載運貨物的牲畜,貿易,特別是長程貿易,對他們而言並不重要,或基本上沒有,羌人從未要求中國開關市,他們與漢帝國之間也沒有類似貿易的貢、賜關係。

在兩漢時期,旄牛的尾巴是製造代表朝廷權威之節的主要材料,漢代能供應旄牛尾巴的地區是在西南的巴蜀,也就是接近旄牛羌的地方,旄牛們不會頭尾相銜地走在谷地的小徑上,即使在載負重貨時,牠們仍喜歡擠在一起,因此容易摔下懸崖,因此旄牛強大的負載力,只合用載路較寬闊的高原地區,旄牛不宜被牧養在低於海拔3000公尺的地區,近代青海河湟地區低地居民務農,高地住民放牧,農牧分離現象的關鍵是旄牛牧養,漢代的河湟羌人似乎並未飼養旄牛,似乎沒有如現代藏族那樣的河谷農業、高原牧業二分的經濟型態。

近代青海東部之藏族游牧,基本上也採由低而高的遷徙方式,春末隨著草的生長,他們由低地往高處遷徙,盛夏時節到達牧區最高點,幾乎接近植物生長極限的地帶,位於青康藏高原東北角的河湟地區,農業的最高上限大約是海拔3000公尺左右,這也大致是分隔牧業與農業藏族的人類生態線,以旄牛為特色的游牧以此為起點,游牧最高點大致不會超過4800公尺。

大小榆谷是羌人的亂源,漢帝國為穩固控制,在此廣設屯田34部,以屯田之策對付羌人,始於西漢時的趙充國,表面看來趙充國對羌人不主戰而主張撫,然而他的屯田政策卻造成後來羌亂不斷,可種植的河谷地在羌人生計中是不可或缺的,河西與關隴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關隴移民常隨中原帝國之軍政勢力進入河湟,佔居谷地,造成河湟變亂。

漢帝國對於來降的羌人部落普遍的處置是強迫遷移,將他們遷到帝國的西北邊郡,在這些地方,原來邊郡民眾生活便不容易,一個個羌人部落移入後,本地人群的農牧資源競爭就更激烈了。在許多羌人與漢民的糾紛中,漢地方官員偏袒漢民常是造成羌亂的初因。漢軍來平亂時,不分哪些是亂羌而到處侵擾羌人,使得許多羌部落再度結盟或到處流徙,造成更大的動亂。

在青海東南部黃河上游地區,藏族牧民出冬場的時間約在4月中到5月底之間。由出冬場開始,一年的遷徙最少3次,最多約8次,草場為部落公有,只有冬房冬場打草備冬的地方為各家私有。草生是在陰曆4月,是牧民開始放牧的季節,羌人是有種麥,其對外劫掠多在秋麥收成之後,羌人寇掠各個漢帝國邊城、邊屯據點,並不是河湟羌人本身經濟生態中輔助生計的一部分,而是他們對漢帝國入侵並侵佔其河谷的一種反抗。

西元107年是一個重要的分界點,在此之前,羌人寇邊多發生在河湟,季節多在秋冬,在此之後,寇邊集於河湟之東的北地、漢中、三輔,北方的河西張掖、武威等地區,西元107年以後,羌人寇邊四季都有,顯示參與寇邊的羌人部落在被遷往帝國邊郡後,其原有的生計模式已有很大的改變,或嚴重失調。羌人的牛、羊與馬是分開牧養的,永初羌亂(107-118)與永和羌亂(134-145)後,被遷徙到北地、安定、漢陽、武威等漢帝國邊塞地區後,才開始牧養駱駝、驢、騾。

東漢至魏晉南北朝發生在河湟及漢帝國西北邊郡的歷史,形成一個歷史軌跡,河湟羌人入侵或被移徙於帝國西北邊郡,羌人聚族而居並逐漸漢化,豪強招納流亡、擴張勢力並建立割據一方的政權。西元7世紀,吐蕃興於藏南並北向擴張,發展過程中最關鍵的步驟便是吞併青藏高原東緣的蘇毗、党項、吐谷渾,凝聚泛稱為羌的游牧或半游牧部族,利用他們常用於內鬥的武力侵入唐帝國西北疆,以分配掠得的物資來強化此軍事聯盟的凝聚。

吐蕃擴張性軍事行動的核心力量來自其王國東北邊緣的党項、吐谷渾等部,而非來自藏南的拉薩一帶,也因此當入侵唐土的党項、吐谷渾各部與唐及北亞草原游牧部族關係日密時,他們與吐蕃政教中心拉薩的關係也漸行漸遠,這情勢終造成吐蕃一統局勢的瓦解。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王明珂 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2009年01月。
羌在漢藏之間:一個華夏邊緣的歷史人類學研究》,王明珂 著,聯經出版,2003年09月。
尋羌︰羌鄉田野雜記》,王明珂 著,中華書局出版,2009年05月。


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 (3)烏桓與鮮卑 - 森林草原的部落聯盟

西元前1500年之後,夏家店下層文化的農業聚落逐漸消失,約在西元前11-8世紀之間,出現在西遼河與老哈河流域的夏家店上層文化已是半游牧或是混合經濟人群的文化遺存了,夏家店上層文化是兼營農、牧、漁獵的混合經濟人群,農業已明顯衰微,畜牧為其主要生業,青銅鑄造業非常發達,大型墓葬隨葬各類青銅器多達4、5百件。

夏家店上層文化與魏營子文化約在西周時南北並存,兩者皆兼有中原式銅器與北方式銅器,不同的是,夏家店上層文化人群的墓葬中馬銜、馬鑣多且製作精緻,顯然當時的人已嫻於騎馬,遺存中所謂斯基泰三要件已完全具備,魏營子文化與李家崖文化人群另一相似之處是,兩地社會中男性隨葬武器的風氣都很盛,顯示他們經常從事戰鬥。


在西元前9-8世紀間,馬作為乘騎,無論用於戰爭、遷徙或放牧,在歐亞草原上迅速擴散,出現在窖藏與墓葬中的中原商周式青銅器,也顯示華夏邊緣尚未出現前南北活躍的文化與經濟往來。

西元前8世紀以後,春秋中期,大小凌河及燕山山地一帶只留下墓葬,房屋及居址都十分少,陶器也少,且製作粗糙,農作工具基本不見,墓地經常被長期使用而累積墓葬達數百座,表示雖不定居但各部族有其固定領域,且人們生活在貴賤階序的政治社會體系之中,稱為山戎文化。

西元前800-600年之間是較乾冷的時期,烏桓、鮮卑游牧人群及其游牧經濟的出現,是當地人類對於不利農業之環境的一種生態適應,貂、豽、鼲子等動物皮毛是烏桓、鮮卑狩獵所得的特產,烏桓人相當依賴牧業之外的生計活動,特別是狩獵,這自然與當地多森林的環境有關,最宜獵貂、松鼠、野兔等小型動物的季節是深秋到初冬,此時獵人較容易從雪上留下的蹤跡追獵這些動物,林中有動物可獵,又有秋季收穫儲存下來的榖物,漢代遼西森林草原牧民的冬天似乎不若匈奴、西羌那樣艱辛。

烏桓人喪裡中有一儀式,以彩繩繫在一犬身上,要牠帶領死者之魂歸於赤山,然後將狗與馬殺死,象徵著牠們與主人一起踏上最後旅程,狗在其喪葬文化中的特殊引路角色,可能與在當地多山地森林之環境ˋ翁,牠們為人們狩獵時的夥伴與助手有關。由於狩獵在森林草原人群之生計中有相當重要性,因此協助狩獵的狗也在人們日常生活與文化中有特殊地位。

烏桓人並非純粹的游牧人群,他們習於種植穀類作物,以榖物為糧,或用來釀酒,農業與狩獵在烏桓、鮮卑人的生計中之地位,遠比它們在匈奴、西羌中來得重要。約在9-10月,森林草原游牧人群下移到秋場,秋場或與春場同為一地,接近田地,因此他們可順便收割青穄與東牆,牲畜也可吃收割後的禾桿及榖皮等。

青穄應是黍類作物,這一類作物生育期短,又特別耐旱,與野草競爭力強而可粗種,是最宜於游牧人群種植的糧食作物之一。鮮卑以季春月大會於饒樂水(西拉木倫河)上,相聚宴樂並舉行婚禮,季春是漢曆3月(陽曆4月),應是他們出冬場的時節,也應是他們從事翻土、播種的季節。

自南方獲得各種器物的傳統幾乎沒有中斷,一直延續到西元前4-3世紀之交的戰國時期,魏營子文化時期以來,本地人群之政治經濟體相當依賴與南方農業定居邦國人群的互動來維持。武士豪長仍能維持其社會優勢及對民眾的控制,其所憑藉的便是從南方獲得資源,各個戎狄軍事豪長集團南下爭奪資源,使得南方的東周諸國貴族間產生彼此一體的華夏認同,並在與戎狄的爭戰中逐漸強化,西元前3世紀初,燕國北伐東胡至老哈河流域,並在敖漢旗、赤峰一帶建長城以禦之,此舉自然將老哈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納入燕國勢力範圍內了。

拓拔鮮卑原住在呼倫貝爾草原的北方,而後遷至呼倫貝爾,再遷到大興安嶺南段之東的遼西赤峰一帶,最後再西遷到河套東北的內蒙古中部,這支鮮卑被稱作西部鮮卑,相對於遼西及大小凌河地區的東部鮮卑(慕容鮮卑)。鮮卑進寇中國,與匈奴、西羌所為有相當不同,無論是掠奪或貿易,他們都對財貨十分感興趣。

烏桓與漢帝國間更有一種緊密的交換關係,漢廷允許他們居於邊塞內或附近,允許他們與漢民互市,並給予一定的生活物資補助,以換得烏桓配合漢軍保衛邊塞或打擊其他游牧部族的軍事服務,完全改變烏桓的游牧經濟,形成定居的混合經濟。

掠奪婚可能是跨部落進行的,母親受其族人保護,亦顯示母親來自於他足,烏桓男子在婚姻過程中要到岳家服務一兩年,其社會意義應是彌補該家庭女子出嫁之人力損失,這也顯示人力在他們的生計中十分吃緊,由岳家提供新夫妻的帳幕與內部家當,在某種意義來說,表示女性是此帳(家戶)的主人,也強化同母之親兄弟姊妹間的聯繫。

西元156-181年檀石槐統一鮮卑各部期間,多在夏、冬兩季,表示在檀石槐時期,鮮卑以統轄在類似國家的政治組織下,因此他們對漢帝國的掠奪是戰略性軍事行動,而得以不依循或刻意違反游牧季節韻律,羌人在季節上比鮮卑的對外掠奪早了一個月,河湟高原游牧地區由於高度效應,秋冬來得比較早。

檀石槐統領下的鮮卑分為東、中、 西三部,各由大人統領,鮮卑有部落聯盟(部)、部落(邑)等組織。平日,部落聯盟領袖大人之功能在於解決部落爭端,部落聯盟大人的另一個職責,在於追捕從一部落叛逃出來且無其他部落肯收容的人或群體,並將他們放逐在荒漠地區。

部落聯盟是他們藉以突破長程資源界線而獲取生存資源的經常性重要政治組織,全藉著大人之個人能力與統御魅力來維持,各部落渠帥並沒有太多政治權力,當一個游牧部落與定居城鎮、國家的關係愈來愈密切時,由於涉外關係變得既多且複雜,代表牧民對外交涉的各級領袖之政治威權也會被強化,在檀石槐時代之後,鮮卑各部落聯盟大人開始世襲,也就是他們的政治統御威權及地位可以傳給子孫。

家庭-牧團-部落(邑落)-部落聯盟(部),部落渠帥等並無役使牧民的力量,民眾以其牧團直接參與聯盟之活動。清代在元代至明代蒙古之部、萬戶、千戶基礎上建立盟旗制度,此可說是森林草原之部落聯盟傳統的延伸,滿清皇帝以是最高最高盟主。

歷史解釋,建立在對歷史事件的重建與因果關係安排上,由此歷史記憶與敘事產生其現實意義,歷史詮釋則將歷史事件包括歷史書寫作為一種表徵,分析產生此表徵的社會本相,以及人在期間的情感與意圖,歷史中人的行動抉擇,也就是人突破環境、經濟生態、社會組織等種種結構邊界的意圖與作為,能逐漸改變歷史本相,表相在本相中產生(the representations of reality),本相也因表相而存在(the reality of representations)或更被強化。

人類領域性(human territoriality)的產生,是由於在此生存資源豐富且可以預期,控制這些資源可使生存得到保障,一群人因此願意付出代價來利用及保衛此一領域,種種邊界的維持,也是維持一種秩序,邊界維持賴於將個人約束在邊界內最現實的情境與力量、歷史記憶、神話、宗教信仰,許多人的抉擇突破種種邊界,使得邊界成為邊緣,邊緣,指的是一種人群認同與文化邊界模糊的情境,許多人跨越種種邊界、突破歷史與現實本相的作為,創造了一些異類的歷史表相,逐漸改變歷史本相。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王明珂 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2009年01月。
烏桓與鮮卑》,馬長壽 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06月。
東胡史》,林幹 著,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07月。


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 (2)匈奴 - 長城造就的草原帝國

西元前1300-1900年,陝北、晉北出現農牧兼營、定居程度低並有武裝傾向的人群,稱為李家崖文化,西元前12-11世紀,周人政治集團興起渭水流域,在進入周原之前輾轉遷徙於不從事農業的戎狄之間。西元前9-7世紀,墓葬中男人之尚武傾向不只是農、牧人群衝突的表徵,更為消除多餘人口之劇烈內部鬥爭跡象。

商與西周王朝以及其所屬邦國,與北方山岳、草原地帶諸部族間的經濟往來仍很密切,要到西周中期以後,北邊混合經濟人群往南爭奪農牧資源之勢愈來愈強,華夏認同與華夏邊緣才出現並逐漸強化,華夏認同的形成與黃土高原北方邊緣人群之全面游牧化有密切關聯,西周亡於戎禍申侯與犬戎之亂,不只是一個偶發政治事件,它是早期游牧或混合經濟人群往南爭奪資源的一個歷史表徵。


秦人在周室東遷後驅戎,黃河中、下游諸國的華夏認同意識逐漸增強,並互相奧援以對抗戎狄,內諸夏而外夷狄。華有眾多或繁盛之意,華夏或諸夏意義相同,都只的是一個多元聯合體。首個統一的中原帝國,以及統一的北方長城線,是華夏資源共享群體及其所宣稱的北方資源邊界的表徵與表相,也具體呈現其強化華夏及華夏邊緣此一人類生態本相,迫使長城以北各人群全面游牧化,由戰國至漢初,長城在農牧混合地帶之人群資源競爭中產生,也因此長城內外社會政治變化有相生相成的關係。

長城本身便是華夏認同發展下的產物,用以維護、壟斷南方資源,並藉以排除北方游牧社會人群的工具,匈奴帝國組成的主要功能之一,便是為突破此資源邊界。國家違反並嚴重妨礙其民眾之游牧經濟,國家威權及其一體性也時時受游牧社會所蘊含的平等自主性、分群性的威脅。

一個具意義但被忽略的變化是在華夏或漢族的祖源記憶上,他們由黃帝之裔成為炎黃子孫,黃帝為打敗其主要對手炎帝的英雄祖先,成為凝聚華夏認同為重要的同源記憶,漢代到魏晉南北朝,絕大多數的華夏家族都自稱是黃帝之後,漢晉時,炎帝並非普遍受人們攀附的英雄祖先。攀附炎帝為本族群祖源,中古時期許多北族以此別於自稱黃帝之後的華夏家族,華夏逐漸普遍接受炎黃子孫記憶,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歷史上秦漢華夏帝國轉變為隋唐中原王朝的關鍵時期。

兩個關鍵因素影響草原帝國的發展:

  • 國家造成的政治權力集中化與社會貧富貴賤階序化,不斷受到游牧社會中的分支分散性與平等自主性之挑戰
  • 游牧帝國主要對應於南方中原帝國的資源封鎖線而生,長城為其具體表徵,存在主要功能也在於突破此資源封鎖線。
匈奴為一有中央化領導(單于),治國之官僚集團(貴姓),及階序化地方體系(24部首長及旗下之千長、百長等)之國家。地方部族領袖名義上是國家政治階層的一環,但他們的權力卻來自於民眾之擁護,因而他們在地方上享有相當自主權,匈奴部落之人對本部落領袖的忠誠勝於他們對單于的忠誠,24長雖為單于所封,但他們在地方上自行派官治理,有如獨立於中央之外的地方領主。

若缺乏與定居國家政權的緊密互動,則游牧人群傾向於分散為小的自主群體,或為依血緣遠近而凝聚的親族人群,因情勢變化的族群認同(situational ethnicity),為了適應多變的生活情境,他們可能透過改變祖先譜系記憶來接納新族群成員,或脫離原來的群體。

讓個別牧戶、牧團能行其游牧其逃避風險的平等自主,與維持部落整體競爭力的集中與階序化,在各類型游牧社會中都是常見的兩種相互矛盾的社會構成因素。對外關係最能影響一個游牧社會的平等自主程度,簡單的說,愈是在不賴外界資源,而每一基本游牧社會單位(家庭或牧團)皆自產自用之經濟生產模式(domestic mode of production)下的游牧人群,愈能夠平等自主。匈奴牧民相當程度地受國家及國家行動影響,而不能自由、自主地決定其游牧事宜,更難以應付突來的環境變化。

匈奴國家的主要功能之一,應是分配各個部落的草場,在匈奴國家組織及國家策略行動下,國家設置的各級部落長是常設的政治機構及威權,而每一部落又由國家分配牧地,各有分地。游牧部落聯盟及其王的出現,生存策略為避免同一生態區各部落相爭,而組織成較大的群體向外爭奪資源,以政治力明確劃分游牧範圍,固然能減低內部各部落間的衝突,但對個別游牧群體來說,它也減損了游牧社會之移動性在適應環境變化、逃避風險上的優勢。

理想的匈奴牧區應包括三種生態環境:
  • 廣大的草原,在不同季節提供牲畜所需的水、草資源
  • 有森林的山區,供應獵場與製作車具、穹廬、弓矢的木材,且能在夏、冬季節得到豐富水源、草料及避風寒的場所
  • 鄰近定居村鎮、半游牧聚落或重要貿易路線的地理位置,以取得自己無法生產製造的日常用品或穀類,或由保護定居城邦及商旅中獲利。
蒙古高原由北而南或由高山往山谷、平原,可分為森林草原、草原、半沙漠草地及沙漠等不同自然生態帶,草原面積廣闊,佔了整體面積約3/4。森林作為匈奴人的獵場,也提供他們生活所需的木材。匈奴人經常獵得以補充其肉食的主要是定棲性小型動物,除了打獵之外,也靠採集來補充食物,包括小型囓齒動物及可食性植物。

在蒙古草原游牧中,出冬場一般是3月下旬,5至9月進入夏季,放牧場所在大河邊上或沿溪谷的山坡上,也是牧人生活較清閒的季節,9至11月為秋季放牧季節,為了搶膘,也就是利用好的草地及運動,讓牲畜脂肪厚、肌肉實,人畜移動較多,又須打草儲備為冬季之用,因此相當忙碌,冬季定居不移動,夏草場是公有的,冬場則為各牧戶私有。

畜群是以馬、牛、羊為主,又以羊的數量為大。山羊與綿羊大致相等這樣的比例,顯示與現代蒙古牧民之畜產相比,匈奴牧民之畜產中山羊所佔比例較大,在無現代動物防疫、繁殖技術而羊毛又以自用為情況下,多養移動力、抗病力、繁殖力與產乳量均高的山羊是相當合理的。

馬、牛、羊都不是適當的馱獸,因此匈奴的移動非常依賴車,不僅速度慢,而且常有天候、路況及車輛維修上的困擾。匈奴的帳幕是置於車上,車帳一體,移動時主要以牛牽引,一般牛的年繁殖率約只在3%左右,而羊則高達20-40%之間,牛能很快的吃足所需草料,然後休息反芻,不需人來照料,由留守帳幕的女人來照顧。

然而為了應付戰爭,以及逃避漢軍及其他敵人的攻擊,他們的畜產中又宜於有大量的馬。駃騠是西域傳入的良種馬,騊駼是蒙古草原野馬,驒騱指的是草原野驢,馬的移動力較優,可以放在較遠一點的牧場上,馬在冬季能踢破冰層以得到冰下的牧草,而羊能啃食冰層下馬吃過的草,在冬季經常結冰的草原上,馬與羊的混養是必要的。

漢軍由西方匈奴部族那兒較常擄獲駱駝,數量也不會太多,駱駝主要是吃矮樹或矮灌木嫩枝葉的動物,馬是草食動物,將這兩種動物混合牧養會有困難,而常須在家庭人力或社會分工上做特別安排,以行分群放牧。

為了應付戰爭,大集團游牧可能早在匈奴時期即已出現,匈奴經常遭受天災或戰禍而有大量人畜死亡或被擄,很可能是因為大集團游牧模式使其人畜相當集中,因而減弱了游牧的避災功能。為了維持其國家組織及應付國家發動的對外戰爭,匈奴在游牧及其他生產工作的人力調配上有相當困難,而在戰爭中擄或向其他部族買中國俘虜,被擄去的漢人可以替匈奴從事農業,也可以為匈奴從事牧業。

匈奴人在戰場上聚、散很快,常見於游牧社會中的分支性社會結構之特色,因需要而聚集成大團體,當不需要時或不利時,散為小群體各自求生。國家此一政治組織無法與游牧經濟相配合,在變數極大的自然環境中,國家的集中性與國家所設立的種種邊界減損了游牧社會攸關生死的分散性與移動性。

匈奴一年有三次部落聚會:

陰曆正月小會單于庭氣候酷寒,正是牧民尚居於冬場之時,單于庭應是單于較固定的駐蹕之所,各主要部落首領到單于庭集會,不涉及大規模的人畜移動,符合草原游牧生活的韻律。
陰曆五月大會龍城進入夏草場的季節,由此開始較為定居的生活,牧民不需常移動,在水少豐美處聚集的社會群體也較大,五月大會龍城,容易聚集大量人群,而又不影響其游牧羅動的時節,龍城是由許多廬落帳幕聚集而成,而非有固定建築的定居城鎮。
陰曆九月大會蹛林由移動較多的秋牧場往冬牧場轉移,九月大會蹛林是為了課校人畜,以匈奴帝國之大,應不可能將所有人畜集中點校,除了匈奴國家層次的各部落首長及其直屬部眾之聚集外,可能也在匈奴各層級部落中進行,可能源於在秋季集結以對外劫掠的傳統。漢朝廷派兵護衛南匈奴的策略是冬屯夏罷,南匈奴只在冬季需要保護,夏季則無必要。

約從西元前129年始,漢軍對匈奴大都選在春季,對任何游牧人群來說,初春都是最艱苦而不宜長城遷徙的季節,漢軍常擄獲相當大數量的匈奴畜產,國家的軍事動員與戰爭發生的季節,都讓他們毫無選擇。

漢帝國賜與匈奴最豐厚的賞賜,穀類也只能供應700個牧民一年之需,匈奴與漢王朝間的貢賜關係,功能主要在於雙方社會上層的物資交換與分配,在禮物的贈予、收受中鞏固雙方之政治體系與威權,與牧民之游牧經濟關係不大。匈奴人用於貿易交換上的主要是畜產,對漢帝國背盟掠邊的事件不見得都是匈奴國家行動,游牧社會中蘊含的平等自主原則,可能讓匈奴單于難以約束其治下所有部落的行動。

生計性掠奪(subsistence raids)為了直接獲得生活資源,一般行之於秋季或初冬,戰略性掠奪(strategic raids),即外邊疆策略(puter frontier strategy),為了威脅、恐嚇定居國家以遂其經濟或政治目的攻擊行動,不定期發動,為了遂行國家之戰略性劫掠戰爭,匈奴似乎更需由劫掠中增添、補充牲口及游牧人力。

游牧人群與定居人群間不容易建立起穩定的貿易關係,游牧人群也很難賴出售牲畜來取得所缺的生活物資。漢朝廷藉著開關市來做為攏絡、安撫、貼補匈奴游牧經濟劣勢之手段,而非在內部促進對匈奴畜產的需求以合理化此貿易交換關係,因無需求,所以漢帝國經常以閉關市來做為對匈奴的政治懲罰。

西元前2世紀末開始匈奴頻頻發生雪災,造成大規模人畜損失,後來也因此造成南、北匈奴的分裂。匈奴分裂原因是連年天災造成畜產嚴重損失,而更重要的因素是其國家政治結構與活動嚴重干擾其游牧社會組織原有的避災及災後重生功能。

社會內的階級邊界不因蒙古帝國解體而消失,明清時期草原上的社會階層區分與資源分配問題更為嚴重,原來由於人之移動力所造成的社會平等自主特質消失殆盡,而與長城之南定居農民的階級社會愈來愈無差別。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王明珂 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2009年01月。
英雄祖先與弟兄民族:植基文本的歷史情境》,王明珂 著,允晨文化出版,2006年07月。
北狄與匈奴》,馬長壽 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06月。
匈奴史》,林斡 著,人民出版社,2010年01月。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 (1)游牧 - 自然環境限制歷史發展方向

西元前2200-2000年的氣溫與雨量急遽下降,曾在西北之甘青地區造成齊家文化衰退,也造成河套以北及其東北的一些新石器時代晚期農業文化衰落,氣候變遷,不只是黃土高原北緣的各農業聚落逐漸被放棄,整個黃河及長江流域各地都有考古文化突然衰亡的現象。若有適當日照、土壤、地形的配合,年降水量只要在250-400釐米之上的地區便可以行農業,若一年溫度高於攝氏10度的日子少於50天,則農作物難以成熟。

在西元前1500年左右,由於氣候逐漸乾冷化,畜牧業在原本宜於農業的鄂爾多斯地區發展起來,像半農半牧的經濟型態轉變,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騎馬術出現,北方才進入以騎馬為標誌的半游牧-游牧經濟階段。歐亞草原經歷了全新世的漁獵採集經濟、畜牧農耕經濟、青銅時代較進步的農牧經濟,最後才走上鐵器時代的游牧經濟,最早出現在西元前1000年左右。


利用馬為座騎並非造成北亞草原游牧的主因,真正造成本地游牧的因素,是西元前2000年至前1000年間的氣候乾冷化變遷。在游牧起源上,歐亞草原東部晚於草原西部,不會晚太多,由南俄哈薩克草原或阿爾泰地區滲入蒙古草原。斯基泰(Scythian)是一種早期歐亞草原游牧人群的稱號,一些文化因素如馬器、有動物紋的牌飾等,被認為是歐亞草原游牧人群的指標性文化遺存。

人類學所見的游牧社會,強調這是人們利用邊緣、不穩定的自然資源的一種經濟、社會生態體系,生活中處處充滿危機與不確定,毫無浪漫可言,需要人們高度技術性地對自然的理解與掌握,包括地理環境與生物,並配合經濟、社會各方面之種種精巧設計,世界幾種主要類型的專化游牧都大約出現在西元前1000-400年間,遠較原始農業的出現為晚。

中國北方游牧社會三階段演化:
第一階段西元前9-7世紀以東北方的夏家店上層文化,西元前8世紀中國最早將馬作為座騎的地區是在東北西遼河流域。
第二階段西元前6-4世紀出現武器、馬具與動物紋飾的斯基泰三要素,政治、軍事卓越地位的游牧豪貴階級(nomadic aristocracy)興起。
第三階段西元前4世紀中期至前3世紀隨葬品由與戰爭有關之器物轉變為奢侈品,主要得自於貿易、交換,而非來自於掠奪與剝削。

歐亞草原西段甘青地區在商周至春秋時出現卡約、辛店、寺洼等文化,由齊家文化的統一漸趨於地方分化,養羊在這些文化有長足發展,羌人到了春秋時還未進入專業化游牧。東段的夏家店上層文化是山戎遺存,山戎是半農半牧的定居人群,桑乾河流域的軍都山類型則是東遷的白狄遺存,戎狄均屬東亞蒙古人種,胡則是從蒙古高原南下的北亞蒙古人種游牧人。半游牧人群(semi-nomads)或農牧人群(agro-pastoralists),部分家人整年定居,而由部分青壯年人領著牲畜在特定季節外出游牧。

原始混合農業社群的人口增長,使得人們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更徹底,定居聚落與農地的擴張也使得畜牧必須移至遠離定居聚落外的地區,以避免牲畜傷害莊稼,城鎮不但作為游牧人群貨物交換的中心,都市的專業化工藝更提供他們無法製造的物品。從事工藝只是一種家庭副業,而未形成可能導致社會階層化的社會分工。

游牧不只是一種生產、消費與交換之經濟手段,它還需要特定的社會組織、社會價值來與之配合。游牧是一種不能自給自足的(non-autarchy)經濟生產模式,因此游牧社會人群與外在世界人群有各種的互動模式,以獲得外來資源。

平等自主性(egalitarian),畜產財富不易儲存、累積,且再多的畜產也可能在自然災害中歸零,富有牧主能將畜產轉變為城鎮中的財富,如房屋、農田,但經常這也讓他們定居下來,牲畜少的貧窮牧人經常放棄游牧,落入定居城鎮成為勞工,最富有的與最窮的牧人離開游牧,也使得許多游牧社會中牧民財富較為平均。

在中國農業精華地區,不到一畝地便能養活一個五口之家,在較貧瘠的山地,如川西羌族地區,約6-10於畝地才能,內蒙要20畝地才能養一頭羊,至少要300-400頭羊才能供養一個五口之家,因此一個牧民家庭至少需要6000-8000畝地。

牧人能控制、管理畜群,除了放牧技術外,更基本的原因便是這些動物原來就喜歡結群活動,並有某種社會秩序,如性別、世代、族群間的優劣階序。以草、葉、嫩枝、荊棘、苔蘚等為食,這些植物或其纖維部分,大多是人類無法作為糧食吃下肚的,在生存環境極端匱乏的情況下,豬是人的食物競爭者,肉食或雜食性的狗,就更會與人爭食而不宜作為牧畜,但狗在人類馴養動物的歷史上有特殊的地位,在游牧社會中常被用於放牧、守護以及協助狩獵。

好的移動力,幼畜在出生數十分鐘內便可行走移動,在配合游牧經濟的移動及節省人力上至為重要,游牧人群難以賴畜肉為主食,經常宰殺牲畜為食難以維持游牧生計,世界上各類型的游牧經濟人群皆普遍依賴乳產品為食,只有學會如何吃利息(乳),並盡量避免吃本金(肉),游牧經濟才得以成立。

羊品種繁多,在各種極端環境中幾乎都有宜於本土的羊種,高產乳量、高繁殖率,使得羊成為全球各種游牧經濟類型中最普遍、最重要的牧畜,綿羊基本上是草食動物(grazing animal),只愛吃青草,山羊雖也吃草,卻是偏愛啃食嫩枝葉的動物(browsing animal)。蹄常濕,羊容易生病,羊相較於牛、馬來說,不太能保護自己,需相當人力來照料它們。

過去蒙古牧人有訓練頭羊來管理羊群的習俗,山羊與綿羊混合放牧有好處,綿羊吃草不太移動,山羊可領著綿羊緩緩前行,可避免羊群過度啃食一片草地,山羊與綿羊吃草都從草株的底部切斷它,而牛與馬吃草則截斷草株的位置較高。綿羊是最不能與農業相容的牲畜,愈純粹的游牧者所養的綿羊也愈多,綿羊肉較鮮美,少腥羶,離市鎮較近的牧民經常養的綿羊較多,是市場取向,離市鎮愈遠的牧民則傾向於養較多的山羊,是生計取向。

馬被大量牧養主要是在歐亞草原,是馬最原始的棲息地,最早被人類馴養的地方,馬的胃只有單胃室,對食物的消化利用不如牛、羊等反芻胃的動物那樣徹底,消耗草食不甚經濟,肉、乳產量與生殖率也不如牛、羊。對當代草原牧民而言,養很多的馬有其情感的、文化的因素而非全為生計。

牛是反芻性動物(ruminants),一天約花上8小時吃足相當份量的草,然後休息,慢慢反芻消化胃中的草,只要草食充沛,牛無需長時間、大範圍移動以覓食,也較能保護自己,花費的人力較少,因此在各種經濟生業之人類社會中,養牛與牧養其他牲畜通常不會矛盾互斥,也能與其他生業如農業、狩獵等共存。旄牛的舌頭可以舔刮高海拔山區到處皆有的苔蘚植物,重要食物來源,對風雪、低溫環境的抵抗力極強。

駱駝脾氣壞、有體臭、難以訓練,智能比馬低很多,5歲才成熟,且每3年才生1胎,需放牧在外的時間長。一種北阿拉伯駱駝鞍的發明,有助於阿拉伯文明及其勢力的擴張,主要貢獻是在交通運輸方面。

山羊、綿羊、馬、牛、駱駝,蒙古人稱為五畜,駱駝進入蒙古草原游牧經濟的時間相當晚,20世紀上半葉的一般情況,綿羊、山羊、馬、牛的數量比例約是10:1:2:2。一游牧地區之畜產構成及其數量、比例,最能表現地方環境特色(包括對外關係)、各種牲畜之動物性,以及人們如何藉對環境與動物的認識來建立及調整其生計活動、社會組織,並因此產生一些文化價值。

游動、遷徙不只是讓牲畜在各種季節皆能得到適宜的環境資源,更是人們逃避各種自然與人為風險,包括權力掌控與階級剝削,以及利用更廣大外在資源(如貿易與掠奪)的手段,深深影響游牧人群的族群認同、社會結構、領袖威權,以及其社會道德與價值觀。

最基本的游牧方式分為兩種:
  • 夏天往北而冬季往南的水平移動
  • 夏季往高山而冬季像低谷的垂直移牧
歐亞草原的突厥-蒙古族系牧民有四種游牧模式:
平原-山區-平原型冬季住平原,夏季移往山區,秋季下移至平原
山區-平原型冬季住山區,夏季移往河、湖邊放牧
山區-山腳-山區型冬季在山區避風處,春季移往山腳,夏季又往山區放牧
山區型夏季在接近山脊處,冬季下降到山谷森林

秋季到初冬牧民的狩獵活動多一些,在添補牧民食物上採集常比狩獵可靠、重要,游牧人群的食物中常有穀類,其中有些是他們自己所生產。生長環境愈差的地方,種植大麥的比例也就愈大,大麥較能耐寒以及容忍氣候的急驟變化。

水草資源愈不穩定,愈匱乏,牧民的游牧遷徙愈有長程、大範圍而多變化的傾向,移動,以及隨時做有關移動的抉擇,是游牧社會人群是存於資源匱乏且變數多的邊緣環境之利器,移動使得他們有能力突破各種空間的、社會的與意識型態的邊界。注重土地資源的使用權,而相對輕忽土地領域之所有權,各個小單位人群(家庭或牧團)都需擁有行動的決策權,也就是他們要能為生存自作抉擇。

游牧之生活環境中多變數,因而牧民需隨時觀察,蒐集各種信息,以作出下一步的行動判斷,游牧民的問候言行就是一種形式的信息交換,不懂問候禮節的人在草原上很難得到信息,不掌握足夠信息量的人,也不可能成為合格的游牧民。

日常生活中直接與牧業生產有關的事務便有放牧、擠奶、製酪、剪毛、韖皮、製氈子、照顧初生幼畜、治療病畜、閹畜、收集畜糞作為燃料等等。擠奶、製酪在許多游牧社會中都是女人與老人從事的工作,在春、夏、秋季,幾乎美日都要擠奶2-3次。青海南部至四川北部的藏族牧民,剪羊毛通常在初夏7月,剪牛毛在4、5月間。

在許多定居農業社會中,特別是在中國與印度,女人只負責家內的事務及生育生產者,也是繼承者,在所有游牧社會中女人都需直接從事生產工作,家庭、社會地位明顯高於農區婦女。

帳通常是游牧社會稱呼家庭的數量單位,每個帳房都只能有一個女主人,游牧社會的多妻家庭(polygynous family)中妻子們都是正妻,她們的子女都有分畜產的權利,多夫家庭(polyandrous family)通常發生在較窮的家庭中,由於畜產少,不宜分成兩份讓兩個弟兄單獨成戶,也不宜在同一帳中有兩個女主人,所以兄弟共有一妻。

幾個家庭(帳)構成一牧團,同一牧團的家庭在同一地區放牧,同時遷徙,或者年中至少有一季節整個牧團聚在一起,駐地放牧時,帳房紮在鄰近課互相守望相助的距離內,牧團大小隨季節而變化,季節性游牧團分出的更小牧群,稱之為牧圈,因其聚散無常、大小不定,所以牧團與牧圈有時並不容易區分。

頭人都由汗正式授命,但也有非經汗正式承認的頭人,首領要慷慨,所以較窮的人無法成為頭人,但也不是畜產最多的人就會成為頭人,很少靠武力威脅他人而得此地位,牧團的凝聚及其頭人的領導力主要靠的是親屬關係,牧團最基本的特質便是其孤立性。

措哇指較大的帳房圈,包含數個日科(牧圈),措哇的領袖稱措紅,為不能世襲的頭人,由上級部落頭人指定,各牧戶有互助義務,但各戶經濟獨立。青海東南部到川西北一帶游牧藏族是更不受任何結構規範的游牧人群,人們的現實需求與抉擇是牧團構成、凝聚以及牧團變化的重要因素,常常比一切結構更為重要。

家族(lineage)一般是指其成員血緣關係較近且可追溯的親屬群體,氏族(clan)是指宣稱有共同祖先但血緣系譜不清楚的親屬群體,只有以氏族稱號或始祖之名來彼此凝聚。措哇和日科爾內多半是同一家族的親人,百戶與千戶級部落間的血緣關係,則表現在其領袖家族的祖先關係系譜與婚姻記憶上。

游牧家庭的家族譜系記憶在父子兩代之間便有相當差別,在父親死後,他兒子的家族史版本將成為正確的家族歷史記憶,結構性失憶(structural amnesia)將過去的事實視為在現實下被爭辯即可被遺忘、改變的記憶。政治聚合(political consolidation)經常藉著親屬關係來強化,另一方面,任何一種人群聚合都是現實導向,為了現實牧團或部落中可以容納外人,決定親屬關係的組源記憶經常被遺忘或改變。

分枝性社會結構,層層由小而大的社會結群,非經常性社會結構,因應外來敵對力量的大小而臨時凝聚為或小或大的群體,各層級的部落其功能主要都在保障游牧人群的生計,及應付為維持生計而進行的戰爭,日常游牧生活中領袖威權幾乎不存在,沒有常設的、可代代相傳的部落最高首長。部落、部落聯盟或國家是為了配合各種特定游牧經濟所產生的政治社會組織,愈和朝廷以及各級政府關係密切的區域部落,其首領的政治威權愈大,離此愈遠的野蕃,則其部落首領愈無政治威權。

若一游牧社會在牧業之外依賴的是貿易或控制貿易路線,或以武力掠奪威嚇定居聚落城鎮或其他社群,以此獲得貢賦及戰利品來補資源之不足,資源主要得於部落之外的廣大資源領域邊緣,與外在世界接觸與互動多且複雜,較高層次的部落聯盟或國家便非常重要,相關的領袖威權也因此而得以擴張。

掠奪與貿易,以及賞賜,都是廣義社會交換的一部分,兩個或多個群體或個人,透過不同性質的交互作用(reciprocity),作資源的輸送、轉移與互換,同時也在此過程中產生或強化個人與群體之社會位置與相關權力階序,分為三種:
一般交互作用(generalized reciprocity)長輩的餽贈、與他人分享或一般宴客
均衡交互作用(balanced reciprocity)親朋之間的禮尚往來
負面交互作用(negative reciprocity)各種程度的詐欺、盜竊、掠奪

駱駝游牧之貝都因諸部落有兩種不同的掠奪:
  • 各貴冑部落的相互掠奪(reciprocal raids)
  • 各部落對外的單向掠奪(unilateral raids)
部落間的相互掠奪與戰和關係,不斷強化部落組織,以及部落間的血緣譜系與結盟。


游牧者的抉擇:面對漢帝國的北亞游牧部族》,王明珂 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2009年01月。
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王明珂 著,允晨文化出版,1997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