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

墓葬與生死:中國古代宗教之省思(2)西漢東漢 - 編戶齊民的轉變

從大汶口文化中出現的木槨墓為起點,一直到西漢初年,大約有三千年的時間,中國的墓葬都是以豎穴木槨墓為主,反映出中國文化圈宗教倫理觀念或意識型態的綿延性和一致性,豎穴墓的發展在商代已經到達一個高峰。

西漢時代,四川地區流行豎穴木槨墓,東漢時幾乎絕跡,而磚室墓較盛,崖墓的出現亦在東漢時代,古代埃及墓葬形制的發展與中國有相類似的步驟,即由早期的豎穴土坑墓發展為土洞墓,再則為磚室墓,進而為崖洞墓。


漢代豎穴木槨墓的基本結構與先秦木槨墓相同,即由地面垂直向下開掘一長方形土壙,作為放置棺槨的墓室,在挖掘墓室時為取土方便,其墓坑口通常呈斗形,在楚文化影響區內,墓道為相當普遍的設置,亦為施工方便而設,與墓主身分之高低並無絕對之關係。

豎穴木槨墓的墓坑口一般分為斗形和階梯兩種,均為上端寬下端窄的形狀,在先秦時代尚有上窄下寬的墓坑,其要是則與新石器時代以來的地穴式房屋和地窖(灰坑)有相似之處,但此種上窄下寬之墓坑構造寬窄之間的差別較上寬下窄之墓坑口的差別為小,因為相差過大時易造成崩塌。

在無墓道豎穴墓中,西漢中晚期乃至東漢早期之墓葬,不論是各地方或全國都較西漢早期為大,顯示出一種普遍對墓葬的重視的風氣由西漢中期至少延續到東漢中期,從西漢時代經濟發展的情況來看,自武帝時代國力恢復,民間財富增加,遂促長厚葬之風氣。

無墓道墓中楚與秦地區西漢早中期均較中原地區為大,也都高於全國平均,而西漢晚期之中原墓反而比楚秦墓及全國平均數為大,說明中原地區之經濟力原本不如楚地區的富庶,但是到了西漢晚期之後則有漸漸趕上的趨勢。

豎穴墓楚地區之棺槨一般均較中原地區為大,在同一地區之中,有墓道之墓一邊較無墓道者為大,而西漢之墓一般又比東漢為大,是全國性之趨勢。

墓道之設置原有其建造墓穴時之需要,在大型豎穴墓中為挖土、運土,以及搬運棺槨之便利而設,一般趨勢為墓道之距底高愈來愈低,最後與墓平齊,原本以墓穴為一豎坑的觀念逐漸變為以墓穴為一橫室,這顯然與將墓室進一步想像為地下房屋有關,表現在木槨的構造上,就是由從槨頂上封蓋的方式改變為由面向墓道口的封門的方式,有了門,槨室就很具體的象徵了墓室為死者之居所的概念。

先秦至兩漢的豎穴木槨墓,在其墓葬結構中可以稱為新的因素的,是棺槨上門窗結構的出現,代表著人們對於人死之後的居所有了比較具體的想法,漢代的黃腸題湊墓中有梓宮、便房等擬似生人居宅的稱呼出現。

門戶的大小看來,應當不可能有任何實用的功能,因此我們可以將其解釋為一種模仿生人居室的房門,其意義就在將棺室想像為居住的堂屋。葬式均為仰身直肢葬,棺槨之上有裝飾花紋,自殷王大墓中已然,諸侯王、公主、貴人皆樟棺、洞朱、雲氣畫,公、特進樟棺黑漆。

腰坑為先秦時代墓葬中常見之設置,自殷王大墓以下,腰坑中埋有殉葬之人,也有殉葬動物,通常為狗,由於腰坑位於墓穴正中,通常即在棺槨之正下方,與墓主之關係應相當密切,可能為保護墓主於地下之忠僕或愛犬,在漢代木槨墓中,腰坑已不佔重要地位,其中埋有動物或陶器,使用腰坑之墓大致分布於西漢早期兩廣地區。

在某些墓中,槨室尚且分為上下兩層,有樓梯上下,槨下層上放置雞、豬圈等陶明器,其為模仿當時人的居宅,應該是相當謎顯得,當時人已開始將此類墓室視為地下房屋了。到了西漢中葉,以墓室為地下房屋的觀念已經成熟,意味著漢人對死後世界的形象已經逐漸的明朗。

一棺一槨墓中分室者之比例均相當地低於二棺一槨之墓,顯示墓葬等級、墓葬厚薄、與分室結構有直接相對應關係,秦地區之墓似乎缺乏分室之習俗。

棺槨層數之多寡與墓室大小一般成正比關係,西漢墓一般平均都較東漢之同等級墓為大,在相同等級之墓中,楚墓之棺槨一般較中原為大,而秦墓又較楚墓為大。楚地區之漢墓普遍較春秋戰國墓為大,而中原地區之漢墓則比春球戰國之墓葬趨向狹長形。合葬墓之墓室平均較同等級之單葬墓為大,東漢時代合葬墓較西漢時代更廣為流行。

在墓室大小方面,豎穴墓表現出的是一個由大而小,也就是由盛而衰的趨勢,在豎穴墓方面,西漢楚墓一般要較同等級之中原墓為大,反映出,西漢時代之楚地區較中原地區為富庶,而到了東漢時代,中原地區一般的財力、生產力則超出了楚地區。

豎穴木槨墓的使用在漢代大致呈隨時代前進而漸漸減少的趨勢,以西漢中期為一分水嶺,西漢中期至晚期為極盛,此後墓室和棺槨之規模由大趨小,填土材料之逐漸不受重視,反映出木槨墓使用者之一般經濟力量在逐漸降低之中。

漢代豎穴木槨墓中所填充的材料,基本上有白黏土(即白膏泥)、黃沙、木炭、原坑土或雜土,白黏土與木炭為最重要的防潮材料。自西漢晚期之後,楚墓葬中使用白膏泥、木炭、黃沙者急速減少,而原坑土或其他雜土之使用幾成為定例,人們在建造豎穴墓時已不如從前慎重,因為原坑土或雜土當然是最容易取得的材料。

防腐防潮設備的成功,槨四周用大量的木炭與膏泥封固,棺槨使用上等梓材,棺槨板結合緊密,厚途以油漆,以達到密不透氣的效果,在棺內,除屍身以多層絲絹包裹,可防昆蟲入侵之外,也可能使用藥物作為防腐劑。源流至少當上溯至戰國時代的楚文化圈,可能繼承了商周以來的最佳傳統。

排水設施,常為在墓穴底部沿四周挖掘水溝,鋪以卵石,不限於豎穴木槨墓,在磚室墓、崖洞墓中均有發現,中原地區之墓葬則基本上不使用排水設施。

土洞墓在漢代乃屬於社會中財富、地位均處於最不利的階層所使用。大部分出土洞之地區均為黃土區,土質一般比較堅硬,適合土洞之開鑿,土洞墓之墓主均為身分低、財富少者,其所代表之社會階層應與磚室墓與木槨墓有所不同,墓主的身分不可能太高,可能為低級官吏或士人。

墓主的財力多少很可能是土洞墓是否最後能成為磚室墓的原因,戰國中期時在山西、陝西有使用土洞墓的習俗,由地面向下開掘一豎穴通道,到底部之後,再向旁邊橫挖一洞穴,最初做為放置隨葬品之用的龕室,後來逐漸擴大,成為放置棺木之墓室,惟此時洞穴之形狀為寬淺洞,而後來的洞穴為深長洞。

漢代豎穴墓一般上面均有封土,磚室墓情況亦然,在皇帝陵有享堂,東漢時代磚室墓墓前有祠堂之建構,目的主要在於提供死者家屬一個舉行墓祭儀式的場所,是一般人受到東漢皇室將廟、寢合而為一的上陵制度的影響。

漢代磚室墓很可能就是將豎穴磚槨墓的磚槨移置到洞室墓的橫穴中的結果,戰國初年至西漢初年墓葬依年代早晚順序排列,最早為豎穴土坑,次為豎穴空心磚槨墓,其次為土洞墓,再而為土洞空心磚槨墓,也就是橫穴磚室墓,最後有狹長土洞墓。

磚室墓的使用在全國各地均為從東漢初期始發展,至東漢末而大盛,幾乎完全取代了木槨墓,在西漢時之分布地區大致局限於中原、關中等地,直到東漢後始普及於全國各地。空心磚墓最初為平頂,後則改變為人字型頂,而後有小磚卷頂墓之出現,從此小磚墓之結構由簡趨繁,有穹窿頂、橫前堂墓之出現。依山開鑿的橫穴崖洞墓,則通常有墓道、甬道、墓室等三大部分。

磚室墓之墓道通常有豎井式與斜坡式兩類,有的斜坡式墓道為階梯形,這些都是通天式,亦即挖掘時由地面向下切割,墓道縱剖面之土全部取走,先秦以來豎穴墓之墓道即為此種,另外,有隧道式的墓道,即由地面向地下切開一洞道,至預定之深度後再橫向開挖墓室,中原地區多用豎井墓道,秦地區多用斜坡墓道,而楚地區則豎井斜坡並用。

空心磚墓由戰國晚期之豎穴轉變為橫穴,主要集中於河南地區,而以西漢中期為最盛,空心磚墓之頂部最初為平頂,即以長方空心磚橫架磚槨壁上部而成,西漢中期後,則有人字形之頂式,由兩排空心磚斜搭而成。

人字頂空心磚墓則由於其斜坡屋頂式的結構,極為像生人房屋頂,再加上有橫樑、雕刻畫像、墓門等裝備,更加強了其為地下居所的象徵意義,人字頂空心磚墓大約於西漢中期首先出現於河南地區。

到了小磚墓有了前後室、耳室、卷頂又發展為穹窿頂,前室又可作為祭祀的享堂,耳室被視為廚、庫,磚室墓就更明白地成為陰宅了。代表了一種集體意識,人們希望提供給死去的親人一個比較更與其生前相似的環境。

純小磚築成之墓室出現於西漢中期之河南,墓頂有券頂與穹窿頂兩式,墓室結構由單室趨於多室,小磚穹窿頂單室墓則由於穹窿頂之特性而多呈正方形,若論及有前後兩室之墓,則可分為三類:
券頂-券頂
穹窿-券頂
穹窿-穹窿
雙室墓中以前後均為券頂者較寬大,而中原地區之墓又普遍大於楚墓,前室之寬大於後室之寬為共同的趨勢,雙室墓之個別墓室要比單室墓同型墓室為小。

假耳室,就是在墓室壁上砌出一扇門的形式,象徵門後還有一耳室,由於施工者的怠惰,或墓主家屬財力不足而以明器的觀念套在耳室的建築上,因而只築一象徵性的耳室門。兩漢時代中原與秦地區之磚室墓中耳室之位置主要在後室,而楚地區則前後室並重,到了東漢時代,楚、秦地區墓中耳室多位於前室,中原地區耳室在前室之比例亦增加,與位於後室者相當。

由於磚室墓即為槨之替代,磚室墓中一般並無木槨之設置,惟棺具則仍然具備,但因磚室墓之防腐防潮設施無法與一些木槨墓相比,墓中之木槨極易腐朽無存,葬式與豎穴墓相同,絕大多數仍以仰身直肢葬為主。

在墓室壁上以圖案加以裝飾是由來已久的習俗,商代大墓中就已發現有雕刻花紋的木板,由於磚室墓的規模一般較豎穴墓為大,形制又近生人居所,於是在墓中壁上施以某些畫像裝飾就比較容易為人所考慮採行。

由木槨墓轉變為磚室墓之後,墓室內空間增大,又與生人之居室愈為相似,既然木槨墓中可以有象徵生人居所的門窗結構,磚室墓中出現模仿生人居室中的壁畫,應該不足為奇。

畫像裝飾之技法又大致可分為雕刻畫像石、模製畫像磚、彩繪壁畫等三大類:
雕刻畫像石出於以石塊或磚石混合建構之墓室,畫像浮雕於石塊表面,其雕刻之技法大致又分為以線條刻劃為主者與有立體感之浮雕兩種不同的表現方式。
模製畫像磚在磚塊製成後但尚未完全乾燥時,以預先雕好之圖像模板印在磚塊上而成,因此相同的畫像磚可以大量複製以供市場需求,磚面上除了有印出的畫像之外,還在畫像上施以彩繪。
彩繪壁畫在沒有畫像刻紋之磚壁上所作之彩繪。
在所有各類圖像中,又以祥瑞圖像、日常生活、人物建築等類為大宗,神話故事次之,如果將祥瑞圖像和神仙故事一併考慮,有關渺茫的超自然世界的描繪應該是漢代畫像墓中最常見的主題。隨著豎穴墓在東漢的沒落,畫像磚、石墓遂成為東漢墓葬中有關死後世界的唯一圖像證據。

墓中有裝飾的習俗雖至少可上推至商代,然而有比較明確之對墓室本身作為裝飾之用的畫像,要到西漢中晚期始出現,壁畫的出現,基本的動機,應該是作為一種隨葬品。

畫像內容的重複出現及其規格化,作用主要應該是為了希望藉圖像之力而使墓主人有安樂的死後生活,其作用就如隨葬明器一樣,明器可供死者在死後世界中使用,畫中的世界亦可以成為死後真實的世界,讓死者的靈魂進入其中。

一些羽人在壁畫中的出現似乎暗示主人也可以成為其中之一,神仙思想的源頭甚至可能上推至戰國初期,方相逐疫圖,其作用就有如戰國末年以來就開始在墓葬中出現得鎮獸墓一樣,具有保護墓主的功能,對於來世生活的具體化的關心應該就是整個墓葬形式由木槨墓轉變到磚室墓的過程中的重要推動因素。

墓室壁畫不僅是對生前實際生活的描述,更是具有實質意義的一種隨葬物,這種現象,被解釋為古代人思維中對於文字、圖像所具有的魔力的相信,即凡是可說出、寫出、繪出的事物,在一定的宗教儀式的轉化下,即成為真實存在於此世或另一世界中的事物,這是古代宗教中再生儀式和死後世界信仰之所以能成立的基本原因。

黃泉一詞很可能最初只是指的在挖掘墓室時到達一定深度時所湧出的地下水,後來遂成為墓穴的代稱,並不一定可以引申為死後世界,相對於黃泉,一個比較有規模的死後世界的觀念是在《楚辭》中的幽都,土伯指其中的統治者,到了漢代,一些比較明確的死後世界是泰山以及與之相關的蒿里、梁父。

泰山為人格神的觀念在漢代似乎並不普遍,漢魏時代泰山主要仍為一神聖之地,為人死後靈魂之所歸,泰山府君之名稱見於晉干寶《搜神記》,並非泰山作為一人格神的名字,而只是一種一般名稱或官銜,指泰山地方的府君。蒿里為泰山側之一小山,東漢中晚期蒿里已成為地府的代稱之一。

地下世界的結構是以世間政治體系為模型而建立的,其中官職的分布大致由兩千石郡守之職,下至鄉里父老、亭長、伍長等,間亦有虛構者,如倉林君、武威王,以君王對稱,東塚侯、西塚伯以侯伯對稱,很可能就是為了對稱之故而設的。相對於地下世界,天庭的主角,常以天帝、黃神之名出現,而替他們傳遞旨意的,就是天帝使者、黃神北斗、黃神越章、皇帝使者、天帝神師等。

魄的觀念較早起,西元前6世紀,在子產的時代由南方傳來魂的觀念,二者匯而為一,產生了二元的靈魂觀,到了秦漢時代,又有人死之後魂歸於天,魄入於地的觀念。魄為人身體生命力的作用者,魂應就是人知覺分辨力,也就是人精神生命力的作用者,兩種不同的精神性存在,兩種不同的靈(soul)的觀念。

古代埃及宗教中甚至具有三種不同性質的靈魂的觀念,akh為一種超形體的精神,ka為人的生命力,而ba則為人死後的另一形體。至少在漢代一般人的觀念中,魂為人死後的另一種存在的狀態,一種靈。

漢人的死後世界,在表面上看來是樂觀、愉快、無憂無慮的,是理想生活中一個永恆的橫切面,與這樂觀的心態同時並存的,是一種焦慮、疑懼的心態,可分為對死者的關切和對生者的期待兩方面。

因為相信人死後的生活基本上與生時相似,於是對於某些不算太富有的家庭來說,死者在地下就有可能遭遇到與生時相似的困難,首先就是作為臣民,即使是在地下世界中為民,無所逃的賦稅問題,黃豆瓜子就是給死人持付地下賦。

在鎮墓瓶中置一鉛人,施以法術咒語,僕役俑,或者其他各類俑人,是預備道地下去服侍死者的,而鉛人卻是代替死者去地下服侍他人,無怪乎使用鉛人的墓葬大多非富人家之墓,在世時社會身分不高者大約自然會擔心死後可能有相似的命運。

古埃及墓葬中,烏夏提(Ushabti)形制一致,均為一站立之木乃伊像,專門為死者在死後世界作替身,服勞役者,其數目多少不定,也正如漢墓中一墓可出一個以上的鎮墓瓶相仿。

鎮墓文的其中一個作用就是在為死者解除過失,在施行法術之後,天帝使者被請來執行解除之任務。墓葬不只為了死者,也是或者更是為了生者的福利,漢代一般民眾對待死者及死後世界的想像,有相當大的部份是為了生者本身的利益而發展出來的,厚葬之風俗,也正源於相同的心態。

整體而言,漢人對於死亡抱持一種排斥、懼怕之心,生者雖悲悼死者,其實並不希望死者再與生者有何牽連,由於人們預期死者在地下將不會有好日子過,因而多予裝備。

自先秦以來,社會中就有由親友故舊向死者葬禮致贈財物之俗,名為賻贈,漢代政府對於官員死亡有賻贈之定制。

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漢代皇帝陵墓中實有極多奢侈品隨葬,以節儉著稱的文帝陵亦不免。

成帝的反對厚葬,是本著一種以禮制分別貴賤尊卑的態度,以維持一有秩序,順服權威的社會,逾制與奢僭是其反對的重點,漢律對葬禮設有定制,不合制度者即可能受罰。

東漢政權的政治基礎,對那些貴戚近親和世家豪族根本缺乏約束力,安帝永初元年及元初五年之詔已經是措詞婉轉,不敢直接攻擊貴戚近親,而在安帝元初五年詔之後,約有一百年的時間,漢朝廷不再有詔書禁止厚葬,顯示朝廷已經無心也無力再管此事。

厚葬的事實之所以能夠普遍出現,無疑和當時整個社會的經濟力有直接的關係,漢代社會形態的改變,包括土地私有制度之形成,私營工商業之興起,都促成社會上官僚富貴之家財富之累積。

當時人的觀念中,孝已經成為一可稱道的名譽,但表現孝道的方式卻與崇尚奢侈的風氣相結合,以為所謂的孝道乃是以葬禮中物質的豐盛來表現,這種對孝道的瞭解雖然與儒家傳統觀念不合,卻在社會中廣泛的流行著。

漢代銅器繼承戰國末年以來的發展,器形趨向輕巧圓滑,形式多變化,器上之紋飾則趨於簡單,西漢中期之後,素面銅器愈為普遍,主要是容器,即使皇室使用者亦不例外,但這不表示漢代銅器生產不盛,正是由於銅器製造的手續簡化,使得大量生產成為可能。

銅器以儲炊器最為普遍,在豎穴墓中,儲炊器、飾物、兵器及工具類物件大抵以西漢中晚期最豐富,東漢以後則下降,而磚室墓則反是,至於銅鏡則自西漢晚期至東漢晚期有略增之趨勢。

豎穴墓中,西漢早中期楚地區之墓葬中,各類銅器之數字經常高於或近於全國平均數,而秦地區之墓葬中之銅器又較楚豐富,中原地區之墓葬中,銅器之數量則經常為最少者,從西漢晚期之後,不論是豎穴墓或磚室墓,楚墓中之銅器經常多於秦墓或中原墓。

除飾物和儲容器有時較受歡迎之外,銅鏡是一件廣受漢人喜用的隨葬品,西漢早期銅鏡以蟠螭虺紋鏡類為主,中晚期之後以連弧重圈銘文鏡類為主,東漢以後以規矩紋鏡類為大宗,銘文鏡退居次位。銅禮器在漢代墓葬中不但數量極少,而且愈晚愈少。

羌文化共同的特徵是出一類劍身中部起脊,劍格呈隆起三叉形的長短銅劍,是與漢人文化墓葬中所發現的劍式不同,一直到東漢時代,這些在四川、雲南地區的羌人雖然已經吸收部分漢文化,但仍然保有相當程度的傳統文化特質。

在陶製隨葬品中,仍以儲容、炊煮器的使用最為普遍,在豎穴墓中楚墓隨葬之陶器數量一般較中原和秦墓為多,中原墓在西漢晚期東漢早期所有的陶器量較秦墓多,而在磚室墓中,中原地區之隨葬陶器數量較多,楚墓次之,秦墓中之隨葬陶器數量相對而言均最少。中原地區以俑隨葬之俗顯然又遠勝於全國其他各地。

鐵器的使用自戰國中晚期以來逐漸普遍,其主要用途為農具工具和兵器等,西漢中葉以後鐵器之生產量隨社會整體生產力之增加而增加,出土鐵兵器及工具之墓之比例,不論是在豎穴墓或磚室墓之中,都自西漢中期之後有明顯增高之趨勢,這可能反映出的歷史情況,一是鐵器的生產量增加,一是以這類器物隨葬逐漸成為漢人的習俗,尤其以各類工具,象徵漢人對於死後世界的想像具體化的程度。

東漢時代墓中,不論豎穴墓或磚室墓,竹、木、漆器均甚少發現,顯示豎穴墓之防潮設施東漢不如西漢,而磚室墓之防潮設施不如豎穴墓。西漢早中期在楚墓中凡是出此類器物的墓,其所有的數量均相當大,遠超過出銅器之墓中銅器數,與其出陶儲炊器墓中之陶器數相較,亦不遜色。西漢早中期,楚墓中漆器和墓器之數量最為豐富,其個別之平均數較同時期楚墓大多數之各類銅器為多。

漆器之製作在漢代達到一高峰,以各種容器為主要器形,其價值甚至超過同樣形式之銅器,這也可能是為何漢墓中出漆器之墓不如銅、鐵普遍的原因之一。

西漢墓中使用木俑隨葬之墓較用車船及動物模型者均為多,而東漢中期之後隨葬動物、車船等模型之墓數目大為增加,超過隨葬木俑之墓。

金、銀、玉、琉璃、瑪瑙等類器物,在中南部地區之墓葬中較北部地區普遍,而楚地區(包括湖南、湖北、廣東等地方)的墓葬中所出金銀器者之比例,又似乎較其他地區為多,隨葬玉、琉璃、瑪瑙之墓葬多半分布在中南部地方。

西漢時代楚地區墓葬中各類器物之數量均較中原地區為多,而到了東漢時代,中原地區墓葬出土隨葬品之數量則開始超過楚地區,此點在鐵器和陶器方面特別明顯,而銅器則楚墓中之數量始終佔優勢。

西漢時代中原地區之墓葬一般不如楚地區之墓葬內容豐富,不論西漢或東漢時代,中原地區之墓葬一般並不比楚粵地之墓葬為厚。

薄葬論的共同基本前提應該都是人死無知,並且否認死後世界的存在,這和由兩漢時代葬俗中所透露出那種對死後世界和鬼神信仰的正形成強烈的對比,也和在東漢中晚期興起的道教對葬禮的態度有所不同。

主張薄葬論者的根本立場大致有從社會經濟之角度出發以及從道家宇宙人生觀出發兩大類,道教對葬禮的態度,以《太平經》中〈事死不得過生法〉為代表,事從陰陽鬼神的觀念立論,認為人生為陽,死為陰,故事死不得過生,同時,又以為送終愈為奢華,人心愈不為死者,所謂流就浮華,以厭生人,以致鬼神愈為猖獗,這些觀念都是與知識份子的薄葬主張不相同的。

大多數薄葬論者均為東漢中晚期人,抗世疾俗的宣言,對照著東漢中晚期天災人禍流行,政府屢屢下令收埋無主的枯骨,而富豪之家厚葬之風不滅的情形來看,知識分子這種心情是不難理解的,薄葬的主張與個人主觀情緒有相當關係。

一直到東漢晚期,至少仍有些知識分子,即使是明習經學,他們的思想並沒有一元化,若從漢代思想史的發展來看,這些薄葬論者所呈現出的面貌或許可以說明,由先秦時代所流傳下來的各派學說,到了東漢中晚期,已經在一些知識分子的思想中融合為一體,魏晉時代玄學的興起,其思想上的背景至少有一部分是源於東漢末年的這種情況。

魏晉有舊學、新學,舊學承襲漢人舊說,新學即玄學,以老莊虛無之論為基礎,然新學有可分為激烈與溫和二派,前者積極反對儒家傳統,後者則主調和儒道。

從漢晉之際士的自覺來解釋由儒學到玄學的轉變,是源於一種對抽象原則的追求,此追求在漢末時表現為儒學簡化運動,在魏晉時則表現為玄學的發展,因而魏晉玄學的興起非單純對儒學的反動所能解釋。

由春秋戰國到漢代,豎穴木槨墓雖然仍是中國葬制的主流,但已經朝下坡而行,代之而起的是橫穴磚室墓。至少從春秋中晚期開始,周代的禮制已經不能為諸侯所遵守,因而發生了僭禮厚葬的情況,僭禮者基本上是承認周代禮制所代表的價值,因而才有興趣去爭取那原本不屬於自己身分所有的葬制,一個社會階層模仿上階層社會的物質象徵的情況。

然而,從另一方面說,僭禮厚葬的事實又是舊社會秩序開始崩潰的一種反映,當周代的封建社會在春秋戰國時代逐漸的轉變為編戶齊民的社會,人們所實行的埋葬制度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有了相應的改變,這相應的改變,在基本心態上,是從一種極端重視死者生前身分的埋葬制度,轉變為比較重視死者在死後世界中的生活的埋葬制度,反映出這種轉變的,就是墓形由豎穴木槨墓轉變為橫穴磚室墓,橫穴磚室墓的出現,明顯表示出一種觀念,即墓室是死者在地下所生活的地方。

象徵封建階層身分的鼎、等青銅器逐漸消失不見,而日常用的陶罐、壺、盒、瓶等器物成為主要的隨葬品,象徵舒適的地下生活的各類僕俑、車馬、田產、樓房等隨葬明器也隨時而增加,一直要到西漢中晚期才算定型。

裝飾畫像在墓中的出現,作用有如隨葬之明器,死者藉著畫像之存在而希望能到達畫中之境界,祠堂中的畫像由於有機會為家族鄉黨人士所看見,其內容具有各種不同的教化作用。

墓中壁畫在某種程度上表現了宇宙觀,但是那些畫之所以被採用,其主要理由是為了直接對死者有益,而非墓主、家屬、或裝飾工匠為了要表現他們的宇宙觀的作品,在一種裝飾傳統逐漸定型之後,繼續此傳統者並不一定能瞭解其原始之意義,因而流為純裝飾,而不代表明顯的宗教或道德意義,也是相當自然的趨勢。

舊秩序雖然開始崩解,舊意識型態仍有其勢力,這也是為何自春秋時代以來舊開始走下坡的豎穴墓可以一直延續到東漢時代才算結束的原因,諸侯對墓之興趣與日俱增,廟代表宗族世襲,而墓象徵個人在新官僚系統中的位置和成就。

秦漢編戶齊民社會與周代封建社會之不同,除了封建秩序的紊亂之外,還在於人民的身分區別逐漸消失,國野之間的界線逐漸泯沒,是一個比較重視個人表現,而盡量排除世襲身分的社會,因而其所鼓勵的意識型態,若與封建社會相較,是比較進取而向前看的。

編戶齊民的社會的出現,促使一種新的死後世界觀的形成,也就間接造成了一連串和墓葬形制有關的變動,墓葬形制之轉變和死後世界觀之發展正是社會結構轉變在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分別之相應表現,兩這均與秦漢編戶齊民社會之形成有不可分割之關係,遠在佛教進入中國之前,中國人對於人死之後的歸宿已經有了相當成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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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經濟史稿︰第一卷》,李劍農 著,武漢大學出版,2005年06月。
中國古代經濟史稿︰第二卷》,李劍農 著,武漢大學出版,2005年06月。
中國古代經濟史稿︰第三卷》,李劍農 著,武漢大學出版,2005年06月。
西漢貨幣史》,宋敘五 著,香港中文大學出版,2002年01月。
兩漢思想史:卷一》,徐復觀 著,台灣學生書局出版,1993年09月。
兩漢思想史:卷二》,徐復觀 著,台灣學生書局出版,1993年09月。
兩漢思想史:卷三》,徐復觀 著,台灣學生書局出版,1993年09月。
太平經合校》,王明 編,中華書局出版,1960年02月。
編戶齊民》,杜正勝 著,聯經出版,198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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