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4)巫覡與厲鬼 - 信仰的興衰轉變

六朝時期,中國的政治、文化重心已漸南移,江南成為文化精英的搖籃和主要活動區域,而他們的宗教信仰、文化關懷和對著述的態度,也和漢儒有了很大的差異。

受到佛教的影響,死後世界的圖像遠比兩漢時期清晰,地下主和冥官的信仰日漸受到重視,受到道教的影響,巫者也以仙人作為崇拜的對象,山川神,包括社神,從東漢時起便逐漸有人格化的趨勢,到了六朝時期,更紛紛以人的面貌出現。

在六朝以前及六朝時代,地域性的自然神崇拜相當普遍,而土地神基本上是指自然物,但從六朝開始,土地神開始人神化,變成一種職位,並且可以由生前曾為地方官吏的人鬼充任,而蔣子文就是這種地域人神的第一位。


東漢末年,蔣子文任秣陵縣尉,在一次的追捕盜賊行動中,因公殉職於鍾山下,在孫權建都建康期間(211年),蔣子文現身,威脅利誘迫使孫權封他為中都侯。388年,蔣子文信仰已經擴散到尋常百姓家中,不僅局限在蔣山的祠廟一地。

453年,太子劉劭和弟弟劉濬政變,殺害宋文帝,武陵王劉駿聯合南譙王劉義宣和隨王劉誕舉兵討伐,劉劭屢敗,求助蔣子文,此時仍只獲得鍾山郡王和大司馬的頭銜,主要轄區仍然限於首都一帶。

蔣子文在鬼神世界的地位主要還是依賴世俗君王的敕封,而且以改變封號來提升神明的位階,這似乎是首例,而且,以帝王之尊主動向蔣子文求授,以誅滅反叛者,贏得戰場上的勝利,這也是第一次,蔣子文以國家或首都守護神的形象似乎更為確定。

齊王朝末年,蕭寶卷崇信蔣子文,首次敕封在原本的鍾山郡王之外加位相國,第二次加封頭銜為假黃鉞、使持節、相國、太宰、大將軍、錄尚書、揚州牧、鍾山王,第三次蔣子文獲得的封號是皇帝-靈帝,至此,蔣子文於是確定他在鬼神世界中至高無上的地位。

517年,梁武帝下令去血食之祀的範圍廣及諸廟祀及以百姓凡諸群祀,在菩薩皇帝想要令全國的人與鬼神都斷酒肉的強烈意志之下,蔣子文作為俗信世界的神靈之帝,不僅沒有豁免權,反而成為首要的改革對象,被塑造成一名茹素的神明。

南朝皇帝崇信巫覡的有:
  • 宋元凶劉劭(453年在位)
  • 宋孝武帝劉駿(454-464在位)
  • 宋前廢帝劉子業(465在位)
  • 宋明帝劉彧(465-472在位)
  • 齊鬱林王蕭昭業(465-472在位)
  • 齊明帝蕭鸞(494-498在位)
  • 齊東昏侯蕭寶卷(499-501在位)
  • 梁元帝蕭繹(552-555在位)
蔣子文似乎也沒有跨出現今湖北、安徽、江蘇、浙江四省的範圍之外,而且都在東吳、東晉和南朝的政治版圖之內,因此,雖然可以算是六朝時期南方各國的國家守護神,但是,始終無法像道教和佛教一樣,跨越政治疆域的界限,就這一點而言,蔣子文信仰也未嘗不可說是一種地域性的信仰。

蔣子文信仰能在這段時期蓬勃發展的原因,一方面是由於巫者的推動和君王的獎掖,另一方面則是頻密的戰亂、疾疫流行和激烈的政治鬥爭所造成的社會情境,促使人心格外渴求趨吉避凶、祈福去禍,當然,南方巫覡文化的傳統力量應該也有利於這個信仰形成和傳佈。

在隋唐三百多年期間(581-907),蔣子文幾乎消失了蹤影,到了南唐(937-975)時期才又再度被封為帝,追諡為莊武帝,廟宇也再度重修,北宋時期,雖然一度毀於戰火,卻三度獲得修繕,在宋元時期,雖然很少有民間崇祀蔣子文的記載,但是,蔣子文仍保有帝號,而且,在鍾山的蔣帝廟始終屹立不搖。

到了明代,明太祖雖然將蔣子文納入南京十廟的祀典中,但是,蔣子文的帝號卻被摘除,改封忠烈公,明成祖又進封為忠烈武順昭靈嘉祐王,但是民間似乎已無祀之者。

在六朝時期,厲鬼才普遍的成為巫者崇奉的對象,在江南地區,尤其是建康及其鄰近地區,屬於荊楚、吳越文化地區的範圍,更有奉祀四位女性人鬼,不過其信徒仍以庶民為主,不曾成為官方祀典的崇祀對象。
  • 丁姑是不堪婆婆凌虐,自縊身亡,江南地區於3世紀末至4世紀初盛行丁姑之祀。
  • 梅姑則是因為違反道法,被丈夫殺死。
  • 紫姑是子胥的小妾,被大婦虐待憤恨而死,迎紫姑的習俗更成為中國扶箕(扶乩)傳統的主要源頭之一
  • 蔣姑是蔣子文的第三妹,未嫁即亡。
在以男性為主軸的傳統中國社會中,結不結婚對於一名女性而言,無比重要,因為女性最終的歸宿是在夫家而不是在父家,其死後的享祀事由其夫家的子嗣負責,因此一個尚未出嫁就過世的子女,過世之後,魂神便無所依歸而成厲鬼。

因此,自漢魏以降,中國社會便有嫁殤、冥婚這種習俗,藉以解決未婚死亡的女性鬼魂的祭祀問題,使其有所歸附而不致成為怨厲之鬼,而安撫這種女性厲鬼的另一種方法則是替其立祠祭拜。

對於巫者崇拜的這些鬼神,道教基本上抱持著排斥和貶抑的態度,道教主張禁絕多數的民間祭祀活動,只允許祭拜仙人和灶社。

六朝時期的道巫之別:
類別巫覡道教
儀式特質神像六朝時期的巫覡對於鬼神的信仰,主要的表現方式之一便是偶像崇拜,而這正是早期道教信仰所欠缺的特質,巫者所崇信的鬼神大多以雕塑的方式表現形象,而且,在巫者及其信徒的心目中,這種神像不只是神的一種象徵(symbol),而是有神靈寄寓(possession)的神體。在南北朝(420-589)以前,道教認為道無形質,因此不主張造像,南朝陶弘景在茅山時曾設立佛、道二堂,佛堂有像,道堂無像,立像是佛教和巫覡信仰共同的特質,卻不是道教信仰的核心。
道教要到隋唐時期(581-907),才在佛教及巫覡的影響之下,開始大量創制自己的神像。
祠廟從先秦時期以來,祠廟可以說一直是巫覡信仰的主要標誌和發展基地,祠廟不僅是神明的棲身之處,也是巫者的聚集、託身場所,以及信徒朝聖、參拜和舉行各種宗教儀式的公共空間。早期道士也會建立道館或道觀,但是,道館主要是道士及其弟子修道、生活的場所,不是神明或仙真的寓所,而且早期的道士對於巫者的祠廟也抱持著強烈的敵意,主張必須毀壞巫者的祠廟,防止廟中的淫昏之鬼、血食之神危害百姓,擾亂人民。
六朝時期,巫者和其信徒會將神像擺放在家中的廳堂,安置在神座上,以便隨時進行祈禱、祭祀這一類的儀式活動,一些擁有眾多信徒的神明,往往還有專屬的祠廟。
儀式場所北方民族的巫者(薩滿)於儀式進行之時,往往搭建帳篷,像北魏時期蠕蠕的女巫便是在大澤中施帳屋,以進行齋潔、升天之儀式。道士在舉行儀式時,尤其是齋醮,也會搭建祭壇。
酒肉與犧牲血食和酒肉之祀佛教主要是以殺生為罪名指控巫者,道教之中反對巫者血食和酒肉之祀的理由,主要還是基於經濟上的考量,耗費人民太多財物。
絃歌和鼓舞巫者的祭祀活動中另一個特色就是充斥著音樂和舞蹈,除了用來娛樂鬼神並娛樂參與祭典的民眾之外,有時候也用樂舞(尤其是樂器)驅除妖邪、治療疾病,或是召降招致鬼神,樂舞可以說是中國巫者用來溝通鬼神的主要工具之一,在一些療病、除魅、驅邪的儀式中,樂舞有時可做為一種對抗鬼神的武器。到了隋唐時期,道教也開始大力發展自己的音樂傳統,而較為重要的步虛和音誦則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時期,但是,只使用鐘磬,樂器的種類顯得相當貧乏。
中國的巫覡在各種宗教儀式所使用的絃樂器,至少有瑟、琵琶和胡琴,除了弦樂器之外,還使用敲擊樂器中的鼓、鈴、鐸、鐘、鐃、鑼,以及吹奏樂器中的竽、簫、牛角,有時可單件使用,有時則可二種或多種並用,而且還常伴有歌舞的表演。
荊州左人以弓為樂器的場合和喪葬、亡魂有關,弩生於弓,弓生於彈,彈起古之孝子,死則裹以白茅,投以中野,孝子不忍見父母為禽獸所食,故作彈以守之,絕鳥獸之害,彈歌和這種護衛屍體的習俗有關,故屬於葬歌性質。
一絃樂器按其形制和演奏方法有:
  • 按絃
  • 撥絃
  • 弓絃
通神的方式降神或附身降神或下神就是招降鬼神,使祂們依附或憑附在巫者的身上,開口說話,和人直接溝通,這是中國巫者最常用的通神方式。道士雖然也有身中神和尸蟲的信仰,在修煉存神之類的法術時,也會召喚神靈進入自己的身體以守衛魂魄、精神或斬殺邪鬼、治療疾病,通常道士將被鬼神附身的現象視為中邪、鬼祟之病,必須加以治療,道士和鬼神的交通方式,基本上是透過所謂的上章,在六朝的巫覡信仰中並沒有這樣的文書作業。
一旦被鬼神憑附,其精神狀態往往會進入迷離(trance)的境界,在心理學的領域一般又稱之為意識的變異狀態(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ASC),其特徵包括:
  • 思考模式改變(alterations in thinking)
  • 時間感混淆(disturbed time sense)
  • 喪失控制(loss of control)
  • 情感的表達變異(change in emotional expression)
  • 身體形象改變(body-image change)
  • 概念扭曲(perceptual distortions)
  • 意義改變(change in meanung or significance)
  • 有不可名狀之感(sense of the ineffable)
  • 有返老還童之感(feelings of rejuvenation)
  • 極易接受各種暗示(hypersuggestibility)
迷離狀態,若就巫師或薩滿的通神技能或類型來分,基本上又可分成:
  • 憑附(possession):鬼神降附在巫者或薩滿身上。
  • 魂遊(ecstasy):巫者或薩滿的靈魂脫離肉身而遊行於鬼神世界。
視鬼或見鬼見鬼是巫覡的天賦能力,巫覡不需要經過修煉或使用特別的法術、藥物,自然就能目睹鬼神的形貌、動作、言談,進而和祂們溝通、酬酢。道教也發展出一套所謂的見鬼之術,基本上是一種後天的、外加的能力,而且大多只具有短暫的效力,具體的操作坊是又可以分為兩種:
  • 利用符咒令鬼神現形。
  • 在人身上施行符咒、藥物或法術,使他們暫時性的具有見鬼的能力。
出神或魂遊巫者可以自主的操控自己的魂、神,進出形體,出入人間和鬼神世界,擔任人神之間的媒介,不過,在兩漢和六朝的巫者之中,卻很少看到巫者以魂遊的方式交通鬼神。相對而言,早期的道士似乎相當精通魂遊的技能,能使自己的魂神暫時離體,和仙真接遇,或是到仙境遊歷接觸。

薩滿(shaman)成巫或啟悟(initiation)儀式:巫病亦即神靈對其靈媒人選所做的試煉,也是成巫過程中相當重要的一個階段,一名被選中的巫者,在巫病的狀態下,只有讓自己成為一名醫療者才能痊癒,而痊癒之後,自然能成為一名合格的巫者,同時也兼具醫療疾病的能力,就這一點來說,中國的巫覡文化和世界其他各地的薩滿文化(shamanism)之間事有其共同的特質。

六朝時期,大多數人生病之時,通常都會求救於巫者,只有極少數人拒絕巫者的治療,而即使是佛教徒,罹病之時,其家人往往也會尋求巫者的診治。

疾病原因歸諸鬼神作祟,若細加區分,則可以分為6種:
  • 亡魂為祟,主要是厲鬼
  • 鬼魅物怪作祟
  • 鬼神憑附
    • 巫覡的特有技能之一是召降鬼神,使之憑附,成為人神之間的媒介,這是由巫者所主動掌控的憑附現象,而一般人被鬼神附身則往往是被動的、不情願的,而且,也會被其他人視為一種疾病。
    • 一般將鬼神附身的現象區分為二大類型:
      • 自主的(voluntary)和可控制的(controlled)
      • 非自主的(involutary)和不可控制的(uncontrolled),此種通常被稱為一種疾病。
  • 鬼擊
  • 鬼神責罰
  • 觸犯禁忌
巫者用來療病的方法,大致也分為6種:
  • 性療法
  • 政治療法
  • 厭勝法
  • 禱解法
  • 禳除法
  • 探命之術

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林富士 著,聯經出版,2008年06月。★
孤魂與鬼雄的世界》,林富士 著,台北縣文化局出版,2003年08月。
漢代的巫者》,林富士 著,稻鄉出版,2004年07月。★
古小說鉤沉》,魯迅 校錄,齊魯書社出版,1997年11月。
玉函秘典幽明錄》,周履靖、劉義慶 著,廣文書局出版。
冥祥記研究》,王國良 著,文史哲出版,2000年08月。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