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聖賢與聖徒:歷史與宗教論文集 (2)武廟 - 釣魚之外的故事

自唐初立國以降,太公祭祀見嶄露頭角,開元19年(731年),下詔兩京及天下諸週,各置太公尚父廟一所,以張良配享,春秋取仲月上戊日祭祀,至此,太公廟遍佈天下,其在帝國祀典的主祀地位完全底定,自是太公廟同孔廟形成釋奠禮的兩橛,缺一不可。張良乃修習《太公兵法》有成,助高祖運籌策惟帳中,決勝千里外,滅秦譾項,功勛過人,呂尚與張良皆緣興周、旺漢成為武廟首批奉祀的人選。太公祀典的興立與初唐立國脫不了關係,況且自中唐以降,安史作亂,朝廷用兵方亟之際,武廟祀典自然獲得前所未有的重視。

太公之祭與孔聖祀典呈亦步亦趨的關係,肅宗上元元年(760年)詔太公望追封為武成王,並申覆擇古今名將,準文宣王置亞聖及十哲等,饗祭之典,一同文宣王,擇取古今名將仿十哲以享祭,包括秦武安君白起、漢淮陰侯韓信、蜀丞相諸葛亮、唐上書僕射衛國公李靖、司空英國公李勣、漢太子少傅張良、齊大司馬田穰苴、吳將軍孫武、魏西河守吳起、燕昌國君樂毅,本朝人物居二,武廟十哲幾乎《唐太宗李衛公問對》一書所囊括殆盡的武學名將。


建中三年獲祀列名72弟子的古今名將64人,本朝人物竟達10位之眾,武廟從祀制內舉不避親的當下意識,在在令文官階層難以接受,降至北宋,方得宰輔王安石入祀孔廟,時為宋徽宗崇寧3年(1104年),已晚武廟之制300多年之久。

朝廷雖頒有上元之制,然而有其制,卻未之行,致武廟祠宇日荒。文廟於開元27年(739年),追贈夫子文宣王時,兩京業已允奏宮縣之樂,宮縣為天子之樂,軒縣為諸侯之樂,文宣、武成雖同列王位,惟禮儀使顏真卿所訂的用樂,不啻刻意貶抑武廟一等。貞元2年(786年),唯享祭武成王及留侯,而諸侯將則不復祭祀,貞元4年(788年),朝廷爆發文武官員集體的辯論,綿延經月之久,規模空前,兵部侍郎李紓擬將武廟祀典削致開元19年的水平,禮部尚書于頎等46人議同。朝廷以上將軍代替太常傾致祭,雖可維護武將的顏面,但上將軍秩止從二品,較諸上元之制由位列正一品的太尉領銜致祭,已見遜色,呂尚固得一時保住王位爵稱,卻無法挽回下墜的頹勢。

有唐廟學制的建立,促成文廟祀典、官學教育與科考制度三位一體,相互為用,無論從儀式象徵、價值取向、教育內容、科考利益,文廟在制度上均享有盤根錯節的奧援。朝廷鼓勵百姓勤習武藝以應舉,卻未設有常置教育機構,唐以來武學、武舉積弱不振,令得武廟缺乏持續而有力的制度支撐。

宋真宗曾追加昭烈、玄聖於武成王和文宣王,司馬光藉勇者害上、武以犯禁的意象駭人聽聞,冀收以文御武的效果,適反映宋朝治國的精髓,以孔子兼文武聖的論調絕非宋世文官的專利,文武合一只是古調重文輕武的變奏,下抵明世尚見武學掌教者,亟於武學內改建文廟,儒將必須先仁義文教,後勇力武略方得符合允文允武的至高標準,文武合一的真諦在以文治武,非以武就文,骨子裡仍不脫以文御武的窠臼,到徽宗朝,武廟僅懸浮京師一隅。

蒙元創制三皇通祀,三皇乃伏羲、神農、軒轅三氏,元貞元年(1295年),成宗初命郡縣通祀,一如宣聖釋奠禮,而以醫師主之,武宗至大2年(1309年),復詔三皇配位依文廟從祀禮,可見三皇祀典實取法自孔聖廟祀。洪武6年(1373年),明太祖特立廟於京師,合祭三皇與歷代帝王,廟成且親臨致祭,禮敬過之,蓋欲躬承治統的尊榮,明示帝王之尊非地方所得褻祀,既存有一此象徵治統的祀典,則太公無別樹一幟為武者宗主的餘地,其撤廟只是機緣的問題。

明太祖定下君尊臣卑的基調,而太公王祀之饗為僭越禮之甚者,罷太公舊廟,去其王號,止宜從祀帝王廟,不止人倫,且祭神都需恪守名分之際,不得僭差。太祖允孔聖保留王封的妥協,無非避免激化與文臣緊張的狀態。《三略》乃《太公兵法》,實太祖馬上得天下的利器,太祖以布衣起義,原藉武力取得天下,深黯兵能弭亂,亦能召亂的道理,於承平之時,勢必嚴控武人的忠誠度,斷不容武者別有其他精神依歸。傳統中國的農業經濟型態亟需穩定的壓力,致使武神無法攀上奧林匹克的顛峰,皇帝變成農夫的守護者,而非黷武的君主。

關羽與岳飛,二者自立門戶,聲勢遠軼已故的祀典,下抵明清,關廟特為人所膜拜,上位者取其護國,下焉者求其保民,各有所屬,與民生利用融成一片,除官方為其所立之廟以外,關廟且深入民間各個角落,成為市井商肆及升斗小民私祭的對象。


聖賢與聖徒:歷史與宗教論文集》,黃進興 著,允晨文化出版,2001年07月。
關公的人格與神格》,黃華節 著,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1997年11月。
〈武廟之政治社會的演變:武成王廟.關帝廟.關岳廟〉,陶希聖 著,食貨復刊,卷2期5,1972年08月。
遺跡崇拜與聖者崇拜》,傅飛嵐、林富士 編,允晨文化出版,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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