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中國思想通史‧第二卷兩漢思想 (4)鹽鐵論 - 儒法之爭

漢武帝元狩4年(前119年),鹽、鐵由課稅制斷然移向專賣制,目的便在剝奪商工業暴利,中央大司農之下置專管鹽鐵之事的丞,鐵官44處,鹽官32處,酒也一度自天漢3年(前98年)加入專賣之列,即所謂確酤,昭帝始元6年(前81年)起廢止。元封元年(前110年)均輸平準法定案施行,由官買入量多價廉地區物資轉輸物乏價昂的地區賣出,或者,市場低價時收購而高價時拋出,目的在調節物價,宣帝時設立榖物統治機關常平倉,調節年歲豐歉與榖價。

由於向外擴張經濟的可能性小,無海外市場與殖民地,所以必須採取內生式的成長策略,從提高內部的經濟效率著手,藉平準均輸同時達到兩項目標:
  • ‧控制全國的經濟資源,以便帝國統治,並提供軍事物資糧餉
  • ‧藉鹽鐵專賣來增加稅收,以應付行政與救災的開支
士農工商的四民,社會地位等差意識成立,以及商被壓制到最低,都自漢朝而始,也都出發於扶本必須抑末的經濟思想。至西元前1世紀中所見,充實國庫的目的固然達成,卻除了激發與育成中產階級以上奢靡風尚,增大社會消費慾望之外,彈壓商人未能成功。

武帝時代財政政策的性質及其結果,不但沒有使土地國有制及中央專制主義鞏固起來,而且也沒有抑制了豪強,反而由於官商溝通,產生了大豪強階級的法外富貴。漢武帝利用酷吏和商人,對豪門地主階級施展出一系列的打擊,以期鞏固中央專制主義的皇權,反而擴大了矛盾,形成社會的危機,財官與酷吏的結合,是漢代法家變質的原因,抑商政策反使中產以下者破產,財富更向特種身分性的貴族集中。

一切著於律,是漢代內法外儒的法典性質,漢代是蕃刑與縟禮並進的,本質上則是相反相成的,法律通過經義的庸俗化,更加成為封建主的專制工具。作沉命法,群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小吏畏誅,雖有盜不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盜賊寖多,上下相為匿。

從蕭何作《漢律九章》起,武帝時律令359章,其中大辟罪409條,細目1882項,例13472項,成帝時大辟罪,1千餘條,律令1百萬餘言,昭帝以降,每年平均殺死罪囚1萬人以上。

天漢2年(前99年)的漢代初期農民起義,並沒有使法度退伍,相反的,宣帝中興,更發揚了武帝待詔金馬門的合法制度,創出了欽定的稱制臨決,宣布了石渠閣的統一五經同異的思想,中國中世紀皇帝統一了教權、皇權,石渠閣的會議可為代表,這是吸取並復活中國古代學在官府的傳習而復轉變為中世紀的制度。

貢禹(前124-44年)是宣、元之間的博士賢良,和王吉並為世所稱,奏議指出封建的濫費,造成人民的貧困,封建的享樂,造成人民的死亡,漢武帝的法度內容,不是法律,而是以其捨法度而任私意。

昭帝始元6年,詔丞相田千秋與其下屬丞相史,以及御史大夫桑弘羊與其下屬大夫,代表朝廷來和代表民間的儒生文學、賢良60餘人,辯論鹽鐵酒專賣和均輸等措施的存廢。

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凡為御史大夫而丞相次也,其心冀幸丞相物故,或乃陰私相毀害,欲代之。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十五位御史的官俸是六百石。賢良應有八人,文學是文學高第的簡稱,是學經書的儒家,約四十餘人,由各郡國推薦。

《鹽鐵論》,分10卷60篇,〈雜論〉是作者桓寬的跋,記載編著此書的經過、參與者以及桓寬對鹽鐵會議的人事評論,桓寬的文體,恐怕與西漢的經學傳統有關,博士傳經,本期於致用,往往多方收集例證,不嫌雜廡,元帝以後,各家博士皆有章句,往往動輒至數萬言,用之於應敵逃難。

其餘59篇大約可分為兩個階段,1-41篇可稱為本論,主題是在爭論是否要罷鹽、鐵、酒榷、均輸,42-59篇的主題移轉為匈奴與法律問題,經濟問題與社會問題這兩類都沒出現,與鹽鐵本議無涉,所以是餘論,以段為單位的分類法,較能突顯鹽鐵論內政治議題的重要性,秩序井然的現象則大幅減弱。

會議中發言次數比例:
丞相車千秋丞相史御史大夫桑弘羊御史賢良文學
本論1-41篇4次2%12次5%77次32%11次4.5%59次24%79次37.5%
餘論42-59篇缺席0%缺席0%36次41%8次9%0次0%43次50%
總計329次發言4次1%12次4%113次34%19次6%59次18%122次37%

丞相車千秋的發言次數最少,一方面是他的政治成熟度與個性,二方面因為他是會議的主席,發言的次數少也合乎會議常情。車丞相的四次發言,幾乎全都在配合賢良的論點,表面上是在關心時政和民弊,但更深沈的用意,卻是在使桑弘羊難堪:車丞相在政治上陰黨霍光,但在鹽鐵會議上又不便直說,就利用這種單句挑撥法借刀殺人。

丞相史和御史都是隨從,他們的發言立場有兩種形態:
  • 幫上司解危
  • 緩和爭論的場面。他們對政策性的議題較少觸及,可論性較低
《鹽鐵論》談論經濟問題的篇數,在比例上7/59最低,而意識型態(儒法之爭)則佔19/59將近1/3,所以鹽鐵之議是名目上的,隱含在背後的是對政治權力與經濟政策路線的爭執。以鹽鐵之名,行儒法之爭,武帝以來,儒法相爭,而實相成,故詰辯是形式,而他們之間的相互表裡,又表現出漢代的文化政策,宣帝所謂王霸雜之的漢家法,即是說,陰法陽儒的矛盾,由皇帝御而用之,可以頭頭是道。

法儒混合的根本原因在於統治者喜歡法家,法家的統治信條是,厲行法治以獎勵農業,強化君國駕乎家族之上的地位,官僚們卻喜歡儒家,儒家不涉鬼神的現世精神,以人而不是神為宇宙中心的穩健人文精神。統治者可以用賞罰為有形的誘因,有形到可觸可感的地步,來管理百姓,官員們卻不是僅靠獎賞與威嚇就能夠鞠躬盡瘁的,儒士認為,統治者遵循禮制以身作則便是有德,效能、潛力(Potency)能引動他人接納、支持,甚而崇敬他的統治地位。

儒者言古不考今,重聞不貴見,閒言而無實,華辭而無方,發出儒者言行的表裡恰是兩樣,大夫與文學的詰難,各持有古代學術的招牌,大夫裝成法家,文學號稱儒家,文學眼中的法家,已經是統治人民如禁盜賊的酷吏,賢良文學又是在陰陽五行之徒,推本董仲舒,極言讖諱式的宗教,儒林的世界觀是僧侶主義的目的論,特別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而酷吏的世界觀是庸俗的命定論,特別具有顯著的附和命運來宰割人民的思想。

文學與賢良的言論顯得冗長反覆,在有限的論點內循環,鹽鐵論內60多處引用《公羊春秋傳》,《榖梁傳》的蹤影也可見到,春秋學的影子在後半部相當明顯,而在1-41篇中則少見。

《鹽鐵論》所述的文學曰部分,凡古之云云,大都是儒林的空想,凡今之云云,大都針對國家財產所有制的結果,不是性質,反映出一部分身分性地主階級的不滿,文學所批評的話,是受打擊的豪門地主階級的意識而與寄生於皇權勢力的富豪的思想相詰難。文學的人數和發言次數相當多(1-59篇內共122次,37%),但立場大致相似:反官營、反獨佔、反奢靡、主寬刑、反對討伐匈奴、反對社會性的所得不均,儒家是重農主義的強力擁護者,但對統治經濟確持堅決反對態度。

關於國有財產的問題,賢良文學對於國有財產的政策的責難,是根據儒林的道德觀點而出發的,特別採用董仲舒對策的思想而出發的,他們和酷吏的權力思想相反。大夫們的統一主張是建築在土地和其他財富的國有,其政策的打擊對象實為郡國諸侯和豪強地主舊時所享有的財富權力。文學在形式的原則上,雖不反對專制主義的統一,但他們主張有本以統之,禮義以一之,即從思想上從事於專制的統一,而反對從國家財產的所有上統一。

大夫主張平準的最大理由,除供給邊費以外,是為了通有無,文學則以為這樣的通貨不是為了通有無,而是為了皇族的享樂。文學賢良乃以小生產的散不足的地主階級的意識,而與利在勢居或聚不足的皇權集中的意識,相為詰難,文學們所主張的散不足和所反對的聚不足,好像有均貧富的思想,而實質上所謂均貧而寡富的小所有制正是豪族地主階級兼併的溫床,完全是為了反對以損有餘而補不足為理由的人君統而守之的財產政策出發。

上官桀用假造的燕王旦上書來傾害霍光,昭帝開始懷疑上官桀那批人,昭帝和霍光想鏟除桑弘羊的政治勢力,逼得桑弘羊想利用召開會後會討論伐匈之事,希望文學和賢良,能支持他要討伐匈奴的主張,來挽救政治危機的壓力,如果能夠把全國的注意力,轉移到討伐匈奴上面,若有小功,說不定還可以藉機翻身重導國政。

因此,丞相和丞相史並未出席會後會,出席者有御史大夫桑弘羊、他的屬下御史數人、文學50人以下、賢良8人或更少,1-41篇中談論匈奴問題的〈憂邊〉、〈地廣〉、〈備胡〉,篇名都是防衛性的,這和昭帝時對匈奴採取防守和平的路線相符,42-59篇的篇名則較積極主動,42-52篇中的主題單一是伐匈問題,53-59篇的題材是次要的,是輔助性的言談,不是桑弘羊的主要訴求。

在漢朝統治的頭一百年間,私營商業的繁榮使城鎮林立,加速了貿易與製造業的專業化,但當官府插手糧食貿易並接管冶鐵爐、煮鹽井時,這些行業便不再有活力了,東漢時,對工商業的自由放任主要有利於大地主而非商人,中國經濟於是完全依賴農業,延續貫穿於整個中國歷史中。


中國思想通史‧第二卷兩漢思想》,侯外廬、趙紀彬、杜國庠、邱漢生 著,人民出版社,1957年04月。
經濟史的趣味》,賴建誠 著,允晨文化出版,2010年08月。
綠野仙蹤與中國》,賴建誠 著,三民書局出版,1998年09月。
黃河文明之光》,姚大中 著,三民書局出版,1981年04月。
劍橋插圖中國史:西方人眼中的中國文明奧秘》,伊佩霞 著,趙世瑜、趙世玲、張宏艷 譯,果實出版,2005年04月。(1996)
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費正清戈德曼 著,薛絢 譯,正中書局出版,2003年03月。(1998)
兩漢思想史論‧卷3》,徐復觀 著,台灣學生書局出版,1993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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